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有效开展人大监督、依法履行人大职责的前提和保证。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发挥代表作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创建代表履职平台,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促进了代表工作深入开展。 一、抓好代表培训,为代表履职打好基础 时刻把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近年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实施人大代表“提升素质”工程。一是坚持每年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公民与法治》等学习资料,引导人大代表自觉开展法律学习和人大业务学习。二是逐年制定实施人大代表培训计划,分层次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和专题培训,先后组织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内容的代表全员培训6次,累计培训人大代表1140人次;并先后4次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开展新预算法实施与监督、加强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等专题学习,以履职能力提升促人大监督向专业监督、刚性监督转变。三是投资20余万元建立“人大代表之家”,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对人大代表进行如何撰写议案(建议)、如何高质量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如何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专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人大代表的“实战”水平。此外,兴隆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开展代表培训,一年不得少于一次,并将之列入年终考核和评选优秀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硬性条件。 二、强化代表活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始终把高质量开展代表活动,作为丰富人大代表履职实践、提高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作用的主要手段来抓。近年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民生关切,积极引导人大代表开展各项监督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三查(察)”活动。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于每年年初制定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和代表活动计划,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热点开展代表活动。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城市建设、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等内容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鼓励人大代表在调研视察活动中献计献策。特别是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围绕承德市首届旅发大会召开、扶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开展全域旅游产业发展视察、全县重点交通项目建设视察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专项工作调研等六大监督活动,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有力助推了全县中心工作的开展。二是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评议部门(所站)活动。坚持以服务群众和依法行政为重点,持续开展部门、所站工作评议活动。近年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评议活动4次,向政府职能部门、基层所站提出改进作风、强化服务等方面建议、意见50余条,有力推动了部门、所站的依法行政、便民利民和作风建设。三是持续开展人大代表意见征集活动。围绕优化兴隆发展环境、治理“为官不为”、谋划“十三五”发展、发展全域旅游等重大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向全县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1000余张、实地走访征求代表意见470人次、召开专题座谈会8次,征集到具有建设性、针对性的代表建议、意见83条。四是组织人大代表在抢险救灾中发挥作用。在兴隆县近年来发生的“7•21”水灾和“8•03”水灾中,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向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号召人大代表带头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许多人大代表带领群众冲锋在前,积极抗灾救灾,踊跃向灾区捐款捐物,涌现出优秀人大代表20余人。如,今年“8•03”水灾发生后,县人大代表陈立国主动投身大水泉乡抗灾一线,第一时间从河北建设集团无偿调用铲车1台、挖掘机3台、运输车辆3台、抢险救灾人员20余人,并组织企业员工捐款40余万元,有力支援了救灾工作。 三、创建履职平台,激发代表活力 代表作用发挥如何,取决于代表工作平台建设水平。近年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为人大代表搭建舞台,创建平台。一是强化阵地建设,建立人大代表“活动平台”。制定实施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包乡镇、指导代表小组活动的工作联系制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相关委室人员定期深入乡镇指导、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每年开展活动4次以上,并按照规范化要求建立代表活动档案。二是明晰工作任务,建立人大代表“岗位平台”。为每位人大代表特别是农村代表“设岗定责”,明确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宣传法律政策、参与项目建设、推进扶贫攻坚、征集群众意见、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为每位人大代表制定“任务表”和“路线图”。2015年以来,人大代表中有113人参与推动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有81人担当了农村扶贫攻坚带头人,先后开展法律政策宣讲200次,协调解决矛盾纠纷130余件,为群众办好事实事300余件,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了身边人大代表的作用。三是拓宽沟通渠道,建立人大代表“微信平台”。及时建立“兴隆人大”公众号和“兴隆人大微信群”,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191名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纳入微信群,通过微信平台累计发布代表活动信息25条,人大代表履职经验10条,人大代表先进事迹通讯8篇,先后征集代表建议、意见21条,加强了县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之间的沟通和互动,促进了人大代表交流,实现了代表履职、活动指导的便捷化。 四、注重培树典型,引领代表积极履职 要立足时代,大力培养、树立、宣传先进典型,积极为人大代表树导向、立标杆。一是坚持开展优秀人大代表评选活动。制定优秀人大代表评选条件和办法,五年来共评选优秀人大代表60人,评选最佳代表建议23件,树立导向,引领全县人大代表牢记职责、主动履职。二是挖掘培树人大代表典型。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深入基层,挖掘、培树、宣传了一批群众反响好、事迹过得硬的先进人大代表典型,收到了较好的示范效应。县人大代表何建成以带领群众致富为己任,依托南天门村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采取股份合作形式搞旅游开发。去年九月建成风景秀丽的南天丽景旅游风景区,年接待游客9万人次。旅游带来较好效益,3年建设期满后村集体每年分红可达100万元,收回成本后入股村民每年分红6万元,同时景区运营解决农民就业60人,带动农产品销售摊点50余个,全村走出了一条“一业兴、百姓富”、共同致富奔小康的产业发展道路。县人大代表徐志军带领靳杖子村群众依托林果产业致富,将群众手中800余亩承包地通过土地流转,统一交由村委会,村委会再发包给16个有技术、会经营、懂管理的农民搞大桃、苹果等林果栽植,农民不仅每年收益土地租金,还可到果园打工当技术工人,实现了“双份收入”。徐志军还成立福栗板栗农民专业合作社,打出“兴隆板栗”品牌,吸纳162户农民入社,并高于市场价收购板栗。今年徐志军又广泛引资,在村内搞起了房车小镇、农产品集贸中心和精品民宿建设,创建“旅游+果品”产业发展模式,靳杖子村成为十里八村青年创业的热土、百姓就业的基地。县人大代表曹术敏所在选区在大山深处,他利用五年时间,通过积极向省市争取资金、动员能人志士捐款捐物、组织村干部和党员带头出义务工等方法,完成选区内11公里通村道路和17公里通组入户道路的加宽和硬化任务,挖掉了山里人的“穷根”;他发挥大山优势,带领村民成立冷水鱼养殖合作社、土蜂养殖合作社,吸纳贫困户145户,使入社的贫困户年收入均达2万以上。此外,还有一些人大代表,比如带领群众建设环京津最美乡村的李德林,舍小家、为大家,昼夜奋战在旅发大会拆迁建设一线的徐成军等等,对这些代表典型,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在《公民与法治》《承德人大工作》、燕赵人民代表网、民主法制网等报刊网站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全县人大代表心装百姓、激情履职。三是总结提升促交流。先后两次召开全体人大代表参加的“我当代表为人民”主题经验交流会,邀请曹术敏、李德林、史要春等6名县人大代表作典型发言,积极引领人大代表在扶贫攻坚、发展致富产业、推进“四个兴隆”建设中建功立业。 五、创新机制手段,强化代表建议办理 高质量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是开展好代表工作的“基石”。近年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一是制定实施“专会交办、重点督办、跟踪实办”的办理制度,对人代会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交办、认真督办、规范答办,特别是对于筛选出来的重点建议,实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重点督办、跟踪盯办。兴隆县十五届人大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的事关经济发展、生态建设、民生建设等方面50多条建议意见都得到了彻底解决。如针对加强县城“五沟一河”的治理和滨河景观带建设问题,县政府投资9200万元完成了金沙沟、小汉沟、车道沟、黄酒馆沟和大庙沟以及柳河县城段的综合治理,并投资3900万元完成滨河景观带建设,确保了行洪安全,扮靓了柳河两岸;针对农村电力高压线线下树补偿问题,县政府一次性拨款100余万元解决了拖欠10年的线下树补偿问题;针对优化资源配置、缓解农村师资紧缺问题等建议,县政府制定出台《农村教师培训规划》,先后招聘教师687人,全部充实到农村教学一线;制定下发《关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筹资1784万元用于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发放,农村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得到根本保证。二是拓宽人大代表建言渠道,兴隆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带领“一府两院”,深入乡镇开展走访代表活动,先后走访人大代表500多人次,征求到对全县发展、改善民生、公正司法等方面意见建议8大类240件,均得到较好落实。 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机制,激发代表工作激情,才能与时俱进,推进代表工作和人大监督工作,才能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作者系河北省兴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