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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县人大常委会实行分组审议见效果
 
◎王云山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能和监督方式,提高审议质量是基层人大常委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为进一步提升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近日,广平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首次增设了分组审议环节,收到了较好效果。
  分组审议实行背景
  广平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履新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就修改了议事规则,要求每位组成人员审议单项报告发言不少于3分钟,并将发言情况记入履职档案。而后,广平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培训、提前印发报告、组织会前调研等举措,着力提升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双措并举,有效提升了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杜绝了“无声代表”现象。
  但是,“集中起来,人人发言”式的审议方式导致审议时间过长、效率偏低,出现议不深、议不透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不足:一是按照换届工作有关要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从19人增至25人,按每人平均发言8分钟计算,整个审议时间最少需要3个小时,“一人发言二十四人听”的现象延长了审议时间,降低了审议效率。二是考虑会场条件和基层人大代表实际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会期以一天为主,半日会期也较多,审议时间占比过大,导致会议进程十分紧张。三是随着经济社会新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集中反映的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点也与以往不同,不仅关注身边的基本民生需求,同时对改善生活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创优创业环境等高层次需求关注也明显增多,一般安排审议3~5项报告,特殊情况下,有时会议议题多达7项。基于以上因素,必须改进审议方式,提高审议效率,实行分组审议势在必行。
  分组审议要做好三个环节工作
  会前,广平县人大常委会提前5日通知相关报告单位,除要求主要负责人到会作报告外,还要求必须安排一名分管副职到会听取审议、回答询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代表工委根据报告性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大代表的职业、专长等情况,把与会人员分成两组,每组12人左右,并在会前分发分组名单。
  会中,在听取各项报告后,进行分组审议环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大代表在两个会场进行审议。首先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宣读对“一府两院”报告的初审意见,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各项报告进行审议发言和讨论,找问题、提建议,既要表达对报告的态度,同时又要对初审意见提出修改意见。两名会场记录员如实做好发言记录。
  会后,记录员将会议记录送达各委员会,各相关委员会将对口报告的审议发言内容进行整理汇总,结合初审意见提出审议意见,待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人大常委会文件形式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印发审议意见,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把落实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反馈。各对口委员会负责督促审议意见的具体落实和相关情况反馈工作。
  分组审议效果明显
  实行分组审议后,有三个方面的明显效果:一是审议效率大幅提高。由于是两组同时进行、并行审议,理论上能将审议时间压缩一半。原来安排3个小时的审议时间,经常出现超时现象,与会人员身心疲乏,发言仓促质量不高。分组后,即便安排2个小时进行审议,也保证与会人员有相对充裕的发言时间。二是议报告更加透彻。以前,先发言的谈得多,后发言的因时间所限讲得少。分组审议后,与会人员都能在精神饱满状态下,对报告进行深入审议,谈问题也更加具体,提建议也更加全面。三是提升了审议意见质量。审议发言充分,与会人员的发言既有事例数据支撑,又有客观分析,提出建议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也更强。最后形成的审议意见质量也明显提升,能够更好地指导工作,更具说服力和权威性。同时,无形中也提升了“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认同感和落实内生动力,能够更好地按照审议意见要求推动工作,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也更加有威、有效。

(作者单位:河北省广平县人大常委会)

栏目责编: 胡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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