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为位置:公民与法治电子版->2017年第22期(总第262期)->法治纵横->山东济南人民陪审员制服诞生记
山东济南人民陪审员制服诞生记
 
◎徐 鹏  袁 粼
人民陪审员制服徽标由太阳、天平、稻穗和“人民陪审”字样组成,寓意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公正司法和为民司法。其中“太阳”代表阳光、公开和廉洁;“天平”代表公平、正义;“稻穗”代表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人民陪审”字样是为了突出其身份,同时与法袍中的法徽有明显区别。

  近年来,随着人民陪审制度的不断发展,人民陪审员的数量不断增加,层次日趋多元,参审案件范围不断扩大。然而,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究竟如何着装,各地法院只是笼统地规定为着装整齐,操作性并不强。
  实践中,受性别、年龄、职业、兴趣爱好等因素影响,人民陪审员在庭审时着装可谓五花八门,不仅款式、颜色各不相同,甚至有时由于时间紧急竟顾不上换上正装。这种着装现状不仅与法官法袍不协调,而且有时与案件的审理及法庭的审判环境格格不入,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审判效果。
  如今,这种局面在山东省济南市两级法院得到彻底改观。近期,济南中院为全市法院1639名人民陪审员统一制作和配发了人民陪审员服装。这在山东省法院系统尚属首例,在全国范围内也屈指可数。
  该服装整体为半长风衣款式,为四季通用型制服。颜色以黑色为主,前门襟上半部分以蓝色色块装饰,制服袖口增加稻穗与太阳元素,左胸绣人民陪审员徽标。其特点是突出仪式性、体现身份性、兼具实用性。
  人民陪审员制服是如何诞生的?9月5日,记者来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探究竟。
  缘起
  人大代表建议统一陪审员着装
  统一人民陪审员着装源于一份济南市人大代表建议。今年4月,济南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身为律师的市人大代表傅强提交了《关于对我市人民陪审员应统一着装的建议》。
  傅强认为,在民事、刑事等审判活动中,人民陪审员在着装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诸如个别人民陪审员的着装比较随便、呆板,有时甚至与案件的审理及法庭的审判环境格格不入。傅强建议,市法院对全市人民陪审员的出庭着装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的着装应统一管理、统一规范、统一着装。
  由于建议合情合理,国家在这方面也没有禁止性规定,济南中院最终采纳,确定由政治部主任冯媛负责,政治部法官管理处承办。
  “经过广泛调研,我们认为统一人民陪审员服装既是增强庭审庄严性和司法公开性的需要,也是提升人民陪审员尊荣感和归属感的需要。”冯媛介绍。
  冯媛以前担任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院长,她对人民陪审员着装不规范也是颇多感慨。“人民陪审员职业分布广泛,既有基层干部、人民团体成员、事业单位职员,也有工商从业人员、社区工作者,还有普通居民、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冯媛说,鉴于此只能要求其在庭审时“严禁着装不整齐”。
  但是,这个要求操作性并不强。“季节不同、年龄各异、男女有别、着装爱好迥异,这导致人民陪审员对这项要求的理解不尽相同,而且即使不穿正装,法院也没有强制性的监督管理措施。”冯媛说道,这就导致现实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各穿各的、五花八门,极大影响了庭审的严肃性和陪审员的形象。
  冯媛回忆,自己在市中区法院工作时,有一次案件庭审需要网络直播,虽然一再跟陪审员说要穿着正式,但是这名陪审员却仍穿得很随意,于是法院一名女同志赶紧回家拿了丈夫的衬衣给陪审员换上了。
  “这种着装现状不仅与庭审的严肃性、庄严的氛围不相适应,而且人民陪审员与身着法袍的法官同台庭审,没有统一服装,自身的尊荣感、责任感、使命感也受到影响。”冯媛说。
  过程
  数次修改样式每个细节都要思量
  设计服装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其间数次修改服装样式,每一个细节都需要细细思量。
  “我们的理念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与法袍在视觉上协调但应明显区别,二是体现陪审制度人民性的特点,三是注重实用性,在面料、大小、风格上要考虑周到,四是还要考虑陪审员流动性大的现状。”冯媛介绍。
  起初的设计方案是正装,但很快被否定。陪审员的着装主要在法庭,穿着正装无法与法袍相协调,同时每个人的胖瘦、年龄不一致,还有季节更替、男女等因素,此外正装包括上衣、裤子和衬衣,较为复杂。这些因素叠加起来,制作正装不仅成本高,而且实用性不强。
  之后,济南中院采纳了四季通用的半长风衣款式,这样既能与法袍相协调,又能加以区别,同时实用性大大增强,能够兼顾身材、年龄、性别、季节等现实因素。具体细节上,济南中院反复斟酌,生怕哪一点出现错误。
  “比如说,服装色彩怎么搭配,袖口添加什么元素,领口怎样设计,陪审员徽标设计风格等。究竟是经过多少次修改,由于次数过多且修改细节琐碎,我也记不清了。”冯媛回忆道。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管理处具体负责下,同时广泛征求两级法院法官、人民陪审员的意见,最终经过济南中院党组会议讨论,人民陪审员服装终于定型了。
  冯媛介绍,人民陪审员徽标由太阳、天平、稻穗和“人民陪审”字样组成,寓意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公正司法和为民司法。其中“太阳”代表阳光、公开和廉洁;“天平”代表公平、正义;“稻穗”代表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人民陪审”字样是为了突出其身份,同时与法袍中的法徽有明显区别。
  感受
  使命感油然而生要认真履职
  田建华做人民陪审员已经是第三届,是名“老”陪审员了。
  2017年8月18日,田建华第一次穿着人民陪审员服装参加庭审宣判。他清楚地记得,在庭后释疑中,原告、被告双方都对这身衣服非常赞赏,说这与原来相比就是不一样,有庄严感和敬畏感。法官也由衷地赞叹:穿着不光是俊了,还拉近了与我们的距离。
  田建华虽然两鬓有些白发,但他高高瘦瘦,非常精神,穿上人民陪审员服装,更显飒爽英姿。“这件衣服设计得非常好看,与正装等服装完全不同,体现了唯一性。”田建华说,他非常重视庭审着装,此前基本都穿着正装,但有的人民陪审员就比较随性,穿花衬衣、老头衫就来参加庭审,他认为不仅与庭审的庄严性和权威性非常不搭调,而且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也没有体现出来。
  有了这身衣服,这些问题迎刃而解。田建华打心眼儿里高兴地说道,这绝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件衣服,穿上它,人民陪审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油然而生,觉得干不好这份工作都对不起这身衣服。
  人民陪审员陈丽着衣非常讲究个性,是名爱时髦的魅力女性。“我清楚地记得,自己当选人民陪审员后,周边朋友一个劲地问,你们有没有自己的衣服啊,这让我多少有些尴尬。”陈丽说道,为此她特意买了些正装,以备参加庭审需要时使用。
  即便如此,陈丽坦言,即使穿着正装,每当来到法院,与穿法袍的法官一比,多少还是有些不正式,她一直渴望有身专属于陪审员的服装。
  “这套人民陪审员服装非常漂亮,朋友们也是赞叹不已,这让我以后参加庭审更有尊严、更加自信。”陈丽说道。
  “在规范陪审员着装,保证开庭统一着制服的基础上,济南中院还将开辟专门场所,配置专人专用的衣橱,用于存放陪审员制服,开庭前更换,开庭后放归原位,防止陪审员遗忘,提高服装使用寿命,同时也方便定期清洗,从而实现人民陪审员服装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介绍。

(摘自2017.09.11《法制日报》)

栏目责编: 马丽宽
投稿邮箱: maliku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