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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抢跑”教育 靠提醒更要靠法律
 
◎张立美
  今年8月至11月,包括上海包玉刚学校、静安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平和双语实验学校、上海实验学校等10所沪上知名“牛校”校长集聚在上海青年干部管理学院,每隔一个周日与上海家长面对面对话,告诉家长“如何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几乎所有名校校长都在提醒家长——不要把孩子的宝贵时间浪费在“抢跑”上。(10月30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在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错误教育观念的引导和刺激下,广大家长纷纷耗费巨资,让孩子从小就上各种补习班、兴趣班,“抢跑”教育现象非常严重。比如,孩子没上幼儿园,就开始背古诗、学英语;才上小学,就学习属于初中课程的物理、化学,甚至10岁就送去上大学。
  从教育科学规律角度说,毫无疑问,这种“抢跑”教育如同揠苗助长,明显违背了教育科学规律,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成才。孩子的成长有科学规律,一般而言,3岁是直觉思维期,5岁时才有形象思维,幼儿园大班的孩子开始出现逻辑思维的萌芽,8岁至12岁是记忆力最好的时期。“抢跑”教育会造成孩子处于似懂非懂、似学非学状态,不仅破坏了日后的学习兴趣,影响日后正常的课堂学习,而且让孩子失去了童年应有的童真和快乐。
  但是,对于愈演愈烈的“抢跑”教育现象,仅仅靠教育专家、中小学校长提醒和引导广大家长不要把孩子的宝贵时间浪费在“抢跑”上,以纠正根深蒂固的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错误教育观念,自觉拒绝让孩子“抢跑”,这恐怕很不现实,几乎做不到。因为现在的社会竞争太激烈了,当看到周围亲戚朋友同事熟人家的孩子都在“抢跑”,看到别人在朋友圈整天晒孩子各种“抢跑”照片,很少有家长可以做到继续淡定,只能跟其他家长一样,跟风地选择让孩子“抢跑”。
  可见,要遏制“抢跑”教育,还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让孩子按照教育科学规律成长,仅仅靠教育专家提醒家长还远远不够,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法律直接制止和遏制这种“抢跑”教育现象。在田径比赛中,运动员抢跑,属于犯规行为,会直接判定成绩无效或取消成绩,因为这是田径比赛规则的硬性规定。同样,遏制“抢跑”教育,也需要这样一套的明规则。应当完善法律法规,以立法形式和顶层设计直接叫停“抢跑”教育,明确禁止并处罚一切教育机构、培训机构、早教机构、幼儿园等提前向孩子教授学科知识的行为,特别是要禁止和处罚幼儿园、早教机构的“小学化”做法,让幼儿园、早教机构回归到科学教育和法治教育轨道上来。当然,对于家长在家教授孩子一些超前的学科知识现象,虽然不合适直接立法禁止,但应当引导家长摒弃这种做法。
栏目责编: 白玲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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