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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效
 
◎司志允
  开展人大执法检查活动,是有效开展人大监督、确保国家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工作手段。如何有效开展人大执法检查,推进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和实践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搞好县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必须注重抓好“四个环节”的工作。
  一、要加强法律学习,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法律的精准理解和掌握
  执法检查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精准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是有效开展执法检查的前提和保障。为此,人大常委会在每年年度工作要点中,都要明确谋划年内组织几次执法检查,分别于几月份开展,并围绕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重点做好三项基础性工作:一是要科学选题。一年开展几次执法检查,要适应形势需要,切合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坚持把人民群众最关注、与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最高、紧密联系和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确保执法检查活动抓到点子上、监督到关键处,有力促进当地民主法治建设。二是要加强学习。人大常委会要围绕执法检查内容,制定本年度法律学习计划,确保每次执法检查前,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特别是要注重邀请县内外法律专家讲课,提高对相关法律的精准理解,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素养,为有效开展执法检查夯实基础。三是要选聘“顾问”。执法检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为保证质量和效果,人大常委会应注重选聘本辖区内法律专业人才进入咨询委员会,给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担任“顾问”,帮助人大常委会开展对相关法律的研究、探讨,随同人大常委会开展常规性执法检查,就本行政区域内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提出建议,以提升执法检查活动的法律化、专业化水平。
  二、要明确执法检查重点,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
  一部法律涉及面很广,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必须突出重点、抓住要害。从许多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实践看,有些地方人大常委会规划周密,富有实效,起到了执法检查活动应有的效果;但也有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目的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削弱了执法检查应该发挥的作用。为此,应硬化两项措施,以加强、改进执法检查工作:一是组建高效、精干的执法检查组。每次执法检查前,一定要组建好执法检查组,注重把精通法律、责任心强的人大常委会委员遴选进来,确保深入、扎实、富有实效地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二是要明确执法检查重点。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要提前了解相关法律在本县实施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法律在本县实施的薄弱环节和“短板”,研究制定执法检查重点,明确执法检查组的主攻方向、目标任务,然后再组织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人大代表开展扎实的执法检查活动。唯有下好这步“先手棋”,才能使每次执法检查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三、要提前明确重点发言人,增强人大常委会审议发言质量
  地方人大常委会应积极探索,不断增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议事质量,强化会前调研环节和会上审议环节;改进执法检查活动,实施重点发言人制度,提高人大监督质量。确定重点发言人的条件和要求是:一是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二是要求对所监督的法律有较深入的研究;三是要求在每次执法检查前做好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并认真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四是要有较高的语言表达能力。实践证明,实施重点发言人制度对提高审议质量,彰显执法检查实效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四、要加强跟踪监督,把人大执法检查实效体现在“一府两院”工作改进上
  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目的,是纠正和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为法律法规畅行创造有力的法制环境,推进法治建设。毋庸讳言,有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搞得虽然扎实,人大常委会审议发言也很有质量,并且人大常委会作出了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但是“一府两院”反映不大,没有后续动作,有的甚至将人大常委会意见束之高阁。究其原因,一是在于个别地方“一府两院”对人大建议、意见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到落实人大意见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二是人大常委会缺乏跟踪监督意识和刚性问责机制。为此,地方人大常委会应加强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明确改进意见。在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审议意见中,明确提出政府(或“两院”)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改进目标、改进任务和改进期限;二是实施跟踪问效。在法定期限,开展跟踪回访调查视察。依据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审议意见,制定落实人大意见责任清单,根据责任清单一一检查政府(或“两院”)落实情况;并通过组织专题视察、听取专题汇报、开展业内人士测评,深入了解、准确评价政府(或“两院”)改进情况,对改进到位的给予肯定,大力宣传,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再改,择机听取改进情况报告。三是建立刚性问责机制。对于不重视人大常委会意见、工作丝毫没有改进、并且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失职渎职行为,人大常委会可以组织质询,并视情况可以进行工作责任追究,积极维护人大执法检查的法律权威,促进国家法律不折不扣地畅行。
  (作者单位:兴隆县人大常委会)
栏目责编: 马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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