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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综述
 
◎高恩泽
  秦皇岛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过去的四年,是全市检察机关司法理念深刻转变,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司法公信力显著提高的四年;是业务建设富有成效,队伍素质得到提升,检务保障明显改善的四年;是机制建设更加完善,检察职能有效发挥,整体工作持续迈上新台阶的四年。
  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部署,努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委部署,忠诚履职,时刻关注大局、紧紧围绕大局、始终服务大局。
  着力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市战略”的指导意见》、海港区检察院制定了《服务保障河北省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的实施方案》、北戴河新区检察院制定了《服务保障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示范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提高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针对性。与部分京津检察机关建立了跨区域案件分析、行贿档案查询、重点项目廉洁推进等协作机制。开通服务企业法律热线,组织126名检察官定期深入企业宣传法律知识,依法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38人,起诉665人。
  着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通过采取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预防咨询、责任制和巡视制以及强化招投标、拆迁补偿环节的监督等具体措施,对秦抚线快速路建设工程、津秦客运专线相关道路桥梁工程等318个重大建设项目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精准预防,为国家1362亿元项目资金安全提供司法保障。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366次,积极促进市场经济领域诚信建设。
  着力保障生态环境建设。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6件8人。积极参与全市打击环境污染专项行动和“双违”专项整治行动,批捕犯罪嫌疑人44人、起诉123人,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职务犯罪52件76人。严厉打击盗采海砂犯罪活动,批捕犯罪嫌疑人14件45人,已起诉12人。
  着力保障脱贫攻坚。全市检察机关与扶贫、民政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紧抓扶贫项目申报、资金发放、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强化对“最后一公里”的监督,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9人。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开展法治教育、预防警示教育和扶贫政策宣讲86次。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按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新任务,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以法治反腐理念为引领,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充分发挥反腐败生力军作用。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亿元。
  继续保持反腐反贪高压态势。突出查办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和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88件433人,其中大案177件264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9件18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40件82人,要案5人。
  继续严查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持把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依法查办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3件208人。
  继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预防宣传和以案释法,通过微电影、手机报等形式,增强预防效果。推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制度,研究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发展趋势,提出预防对策,向有关单位提出完善管理的检察建议388件。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现身说法和以案释法教育2500余次,36000余人接受了教育。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突出任务,深入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207人,起诉12266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批捕严重暴力、涉枪涉爆、电信诈骗等犯罪4016人,起诉10072人。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犯罪,批捕食品药品领域犯罪19人,起诉93人。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由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过失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决定不批捕310人,不起诉90人,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健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等制度,全面推行优先办理群众来信工作机制,妥善办理群众信访400余人次。
  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办案与帮教预防相结合,积极参与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社会治安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和法律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进行普法宣传教育2175次,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的新要求,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抓住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32件、撤案394件。追捕531人,追诉1137人。加强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形的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440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7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纠正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提出和提请抗诉1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0件。办理督促履行职责880件,支持起诉248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进一步抓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等专项活动,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680人次。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18件23人。
  不断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按照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新形势,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大力提高司法素养、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品质。
  进一步深化内部监督。所办案件全部实现网上运行,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和实时监管,使案件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涉案财物二维码管理,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工作。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组织两级院案件质量评查5次,评查案件2468件,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
  进一步深化外部监督。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完善人民监督员联络服务机制,规范监督范围,提升监督实效。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和拟撤销的职务犯罪案件监督92件121人。落实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听取律师意见1358次,安排律师阅卷4378次。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完善公开载体,实现全市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大厅、“一网两微一端”、新闻发言人全覆盖。推进公开内容向司法办案延伸,公开案件信息12900余条、法律文书2000余份。持续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群众1600余人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着力打造“阳光检察”。
  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按照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新标准,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大力弘扬惩恶扬善、执法如山、公平如度、清廉如水的检察职业精神,以实际行动维护法治权威。
  全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切实解决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 过“十佳”检察官评比、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弘扬、宣传“身边人、身边事”。109名个人,45个集体受到最高检、省院和市委表彰,市院领导班子连续四年被市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在2016年全省政法队伍人民群众满意率调查中,秦皇岛市检察机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全力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改革。严格掌握检察官入额比例,经实绩考察、民主推荐、考试考核和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定,250名检察官进入员额。开展未入额人员转岗定岗工作,实行检察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按照依法设置、规范统一、精简效能、专业化与扁平化管理相结合原则,市县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制订了《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职权划分规定》《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签发权限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全市检察机关构建权责明晰、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全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创新教育培训载体,开展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评选活动。完善网络培训平台,2600余人次参加网络培训。坚持每个季度评选优秀“工作日志”,促进工作落实。全面实行专业化、实战化教育培训模式,开展各类业务技能实训活动28期,1600余人次参训。
  全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与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考核。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大力加强整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不断强化作风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人大交办事项92件。坚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秦皇岛检察》和《人民监督专刊》,在官方网站设立专门的联系平台,推进与代表、委员的深度联系。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事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通过召开座谈会、参与专项检查、旁听案件审理等途径,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作者系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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