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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合宪审查维护宪法权威
 
◎本刊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把合宪审查写入党的代表大会报告,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足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依宪治国的重视。
  何谓“合宪审查”?简单地说,就是以宪法的精神为依据,对法律法规文件进行审查,看是否合乎宪法的规定,看是否有违宪之处。
  本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政党、一切组织及全体公民都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然而,长期以来,宪法“阳春白雪,和者盖寡,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尴尬却一直存在,“宪法大还是县长大”的疑问在一些人的头脑中一直存在。在中国九百六十余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应该说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的声音一直比较微弱,个别时候,它甚至不如一个“红头文件”的威力大,不如一个当权领导的讲话的威力大。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事实上,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并没有完全感觉到宪法规定的“人人平等”。教育不平等,求职不平等,选人用人不平等的问题到处都存在。试想,一个求职者面对户籍、性别、学历、健康等问题的限制时,他心中难道不拷问:宪法规定的“人人平等”究竟在哪里?
  宪法声音的微弱,一个非常明显的原因是和宪法被束之高阁有关。宪法要回归根本大法的地位,关键是要把宪法用起来,关键是要推进“合宪审查”,把那些符合宪法精神的法律法规放行,而把那些不符合宪法精神,甚至和宪法精神相抵触的法律法规拦住,宪法有显示威力的舞台,使人们在实际生活中觉得其顶事管用,人们的宪法意识才会提高,宪法才能步入寻常百姓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首先是把宪法的精神落到实处。党的十九大报告把“推进合宪审查工作”摆上了台面,随着这项工作的推进,宪法被束之高阁的状况定会改观,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定会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