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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之野
 
◎陈晓辉

  你眼中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呢?

  朋友旅游回来,说起一件有趣的事儿:由于厌倦了人满为患的景区,他驱车登了一个不知名的小山包。往里走,渐渐山石粗砺草木幽深,终于道路消失人烟不闻。“偶尔只听到几声鸟叫!遇到好几只大蜘蛛!”朋友比划着,说蜘蛛身上花纹斑斓,“好像树林深处,就应该出现诡异的蜘蛛精。”一向沉稳理性的朋友兴奋不已。

  显然,他兴奋的密码不在于蜘蛛,而是,未知的荒野,隐隐约约带他触摸到了人类文明之外,一份叫做“野”的精神元素,那是人类返回隐秘的精神襁褓的一把钥匙。

  我注意荒野已久。

  荒野之野,在于蓬勃的原始力量,是不被控制和未被驯化的原始洪荒力量。它超越人的意志和想像、位于人类经验和见识之外。

  在人类眼中,荒野可能是落后蛮荒的象征。但文明越是优秀,世界越是繁华,荒野就显得越发重要。

  《小王子》的作者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是个飞行员,常常飞过沙漠的上空,他曾经描述过在夜里飞过荒寂无人的沙漠之后,忽然看到远远一处城市的灯火时的那种感动。因为有灯火的地方必定有人类,有灯火的地方也必定有着关爱……

  必要经历千里荒寂无人的沙漠之后,人类的灯火才能令人感动。若地球上荒野消失,全是人类密集的灯火,感动出自何处?荒野与文明,不是对立对抗,而是互相影响互相成就。

  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身边围绕的世界,全是人类自己的成就:街道、社区、学校、农田、旅游景区……就连规划种植的绿地,也是人类取悦自己的有意而为。但是,大自然的成就呢?山川、沙漠、冰河、森林、动物……哪怕是一只色彩斑斓令人生畏的蜘蛛,都是大自然的成功作品。当然,人类也是其中之一。

  我想,人类其实还可以有另一种伟大的成就,保留荒野,保留蛮荒时代的记忆,保留人类应有的对大自然的敬畏。

  不是每一片野地都是荒野。美国著名生态学家和环境保护主义的先驱阿尔多·李奥帕德说,“人们常常将土地和野地混为一谈。土地是玉米、冲蚀沟和抵押生长的地方,而野地是自然的性格,是自然的泥土、生命和天气的集体和声……贫瘠的土地可能是富足的野地。”

  “荒野”一直被视为“文明”的敌对势力。的确,一眼望去,野地杂乱无章,不产生任何生计资源和经济利益,人们一有机会即铲除它,就像农民看见庄稼地有杂草即不舒服,必拔之而后快,这是文明过于“完美主义”,后果就是,我们的世界里,有精致的绿地、苗圃、植物园,却不容忍一块荒野。

  荒野之野,在于那一片蛮荒世界的原始力量,那是人类的出发之地,是人类精神上隐秘的故乡,这是无法造出来的。

  人类一直在向往对大自然的亲密,就像长大的成年人,对母亲无法割舍的依恋。近年兴起的旅游热,就是人类对大自然的回归。但那些景点不是荒野,有的甚至是人类为了一己私欲,伪造出“在野”的幻象。

  人类没有意识到,荒野并不是荒野。荒野里有动物求偶植物繁衍,就算一片沙漠冰川,也是大自然的成就之一,不容人类轻视。

  当然,荒野和文明,应各自有其正确的位置。在繁华城市中央造公园绿地可以,如果留一片荒野,没有任何功能与意义,恐怕再彻底的环保主义者也不会赞同。但保留一片荒野在山区河湾,实在是文明进步的必要。倘若彻底失去荒野,人类将在精神上与自然脱钩,大地与灵魂失散。

  荒野与文明不应是对立,而应是互相声气相求珠联璧合。越是在虫鸣草寂、树叶飒飒的空旷中,尘嚣被远远抛开,人类个体的宁静、精神的自由、灵魂的纯真与谦卑越真实,荒野是高能量的生命磁场,更是人类精神的能量来源。

  荒野,映照出文明的璀璨;文明,见证着自然的力量。保留一片真正的荒野,允许荒野之“野”的存在,文明才会走得更远更安心,我们眼中的世界才会更纯净更美丽,我们心中的世界才会更辽阔更安静。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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