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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组织建平台增动力奋力开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新局面
 
◎李寿平
编者按:2018年4月10日至11日,河北省县乡人大工作暨“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沧州召开。会议通报了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有关情况,听取了各市人大工作情况汇报,实地观摩了沧州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的经验。现选登一市、一县、一乡的大会发言材料,供借鉴参考。

  河北省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高站位认知、高标准组织、高质量推进,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郡县治,则天下安。”长期以来,县乡人大组织建设相对薄弱,直接影响县乡人大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履职行权。沧州市委始终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以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为有力抓手,致力从组织建设上破题,为全面推动人大工作的整体提升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全力保障稳推进。沧州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相关汇报,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组织、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冀办发[2017]134号文件精神,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作为工作重心,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在2017年年底前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委参照市里做法,均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负责县乡人大工作的领导、协调、落实。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沧州市委召开了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市上下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补齐短板,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细化目标强督导。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指导意见”细化分解为8大项、68条重点内容,要求各县(市、区)逐一对照,做到项项有结果,条条有着落。成立了六个督导组,分别由副主任带队,对标要求,先后4次对各县(市、区)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找准“病根”,精准下药,有效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连续两次召开了县乡人大工作座谈汇报会,逐一听取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措施,自我加压,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完善架构强队伍。对照“指导意见”要求,沧州市人大常委会逐条分析、专题调研,向市委汇报,跟编委协调。通过主要领导扎实调度,分管领导积极履职,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沧州市编委印发了《关于县乡人大机关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就县乡人大机构编制事宜予以明确。目前,全市县级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普遍设置为“一室五委”;县级人大普遍选举产生了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乡镇人大均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并明确了专职人大秘书,所有乡镇人大编制达到4名,多数乡镇配备了2名副主席。25个城市街道全部设立人大工委,设主任1人(正科级),明确工作人员1名。县乡人大一直存在多年的机构设置不统一、编制紧缺等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为县乡人大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狠抓平台建设,创新载体机制

  “人大代表之家”是人大代表民主法治建设的阵地、学习交流的课堂、联系基层的桥梁、服务群众的渠道、依法履职的平台。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把“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摆上突出位置,提出“硬件软件一起抓,质量高低看运行”总要求,细化目标,突出特色,不断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上台阶、上水平。目前,各县(市、区)均按“八有”标准,建成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之家”202个、联络站96个,2017年年底前实现县乡代表之家全覆盖,并且运转正常。

  一是强化督导促落实。沧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既要高标准搭建起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又要下大力气抓好代表之家功能和作用发挥。同时成立若干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到各县(市、区)进行督导调研。每次督导都有针对性地查整改落实情况,看实际运行效果。在此基础上,沧州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又带队深入到5个县(市、区),现场督导、逐一查验县乡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是完善载体助提升。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努力做到让人大代表履行职权有依托、代表活动开展有效果。实行人大代表信息公开制度,将代表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上墙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找人”、“办事”;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公示栏,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健全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统一制定了“五簿”(即年度述职登记簿,代表接待选民登记簿,代表履职情况登记簿,代表参加活动登记簿,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登记簿),基本实现了接待登记、转交办理到督办落实的良性循环。

  三是创新机制出亮点。坚持制度先行,用制度保障代表履职,用制度激发代表履职活力。积极推行人大代表轮流坐班制,将人大代表划分成若干个代表小组,安排小组成员轮流在代表之家定点办公,接待群众。这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代表的履职行为,强化了代表的职务意识,提高了履职积极性。一些乡镇利用农村群众“赶集”比较集中的特点,建立“赶集日”接待群众制度,既方便群众,又促进工作,畅通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不断改进人大代表考核评价机制,在继续坚持人大代表定期述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以人大代表履职情况为重要标准的考核评价工作,形成了奖勤戒庸、进退有序的良性运转态势。积极推广沧县利用“代表之家”开展“五星级人大代表”评选的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些做法极大地激发了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发挥了他们在经济社会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基层社会建设中的一支新的生力军。

  一年来,通过“人大代表之家”平台,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接待选民、代表述职、视察调查等活动,共接待选民来访5000多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2800多条,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和人大的认知度显著提高。

  三、强化责任担当,提升能力水平

  “指导意见”的出台,破解了基层人大依法履职行权的机制障碍。各县(市、区)人大保持一线精神状态,积极主动作为,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县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焕发出勃勃生机。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县乡党委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切入点,把人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联系人大、党委会议定期研究人大工作、人大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党委及时对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作出指示等工作机制。沧州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充分发挥了党委把方向、管大局的重要作用,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做到有的放矢。依法监督是人大机关的重要职责,沧州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不断提高监督意识,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方式,在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预算、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均已制定《专题询问办法》或《述职评议办法》,围绕工作大局,找准监督着力点,进一步提高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三是健全制度保障,决定重大事项。沧州各县(市、区)根据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中办[2017]10号文件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均已制定出台了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并按照严格程序、科学界定、依法实施的原则,分别就事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城乡总体规划、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作出决议决定,把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有效提升了决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本文节选自沧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寿平在全省县乡人大工作暨“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

栏目责编: 马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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