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务公开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检务公开对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司法办案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着力提升自身规范化水平,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渠道,努力打造检察机关“阳光检务”品牌。
一、坚持“三个明确”,着力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全面展开
把深化检务公开作为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工作,列入院党组的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十余次,研究和解决了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以“三个明确”为抓手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一是明确公开内容,确保检务公开效果不打折扣。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详细列明检务公开清单,将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对符合依申请公开条件的以适当的方式向特定申请人或相关人员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案件等内容禁止公开,正确处理好检务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二是明确公开形式,确保检务公开载体多样化。以检察门户网站、检务大厅为主阵地,以新闻媒体渠道、“检察开放日”等为辅助,不断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在检务大厅增设便于查询的触摸屏查询机、电子显示屏等设备,拓展原有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功能,增设“以案说法”“检察风采”等栏目,从软件和硬件上保障检务公开的顺利开展。三是明确公开责任,确保检务公开部署落实到位。明确各业务科室以及政治处、技术科的责任,确保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保障检务公开的顺利进行。明确各具体工作人员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检务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公布,确保检务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安全。
二、坚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自觉将司法办案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检察机关过去强调实行检务公开,重点放在检察宣传上,司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却处于相对滞后状态。为了顺应改革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在当前检察改革中坚持把司法办案的流程,法律文书、重大案件信息的发布等案件信息公开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做到能公开的全部依法及时公开。自2014年10月检察机关在互联网正式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以来,截至目前,鹿泉区检察院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529件,公开法律文书315篇,公开重要案件信息91篇。在工作中,一是推进案件信息持续快速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公开的比例显著提高,由2014年年底的60%,上升到现在的92%;法律文书公开的周期大幅度缩短,起诉书或不起诉公开的平均时间原来是10天左右,现在缩短为3天左右。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的数量和种类增长明显,由2014年的9件上升到2016年的33件;法律文书公开的质量明显提升,标题格式、版式制作、内容表述等均符合高检院的法律文书制作标准。二是推进案件信息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开。建立常态化的人大代表听证评议机制,2014年以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案件听证、案件庭审活动30余人次。探索建立了人民监督员参与接访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接待来访和参与听证7次,促进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司法活动的监督。三是推进相关案件办理信息向特定群体公开。对不宜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开的相关办案信息,注意及时向案件当事人等特定群体公开。对实名举报做到在3个月内调查核实并及时答复。在检察院门户网站设立了案件信息查询窗口,控告人、举报人、受害人和律师等相关人员在申请查询案件信息时,经身份认证、获取查询账号后,即可实现在网络上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等案件办理情况,截至目前,共收到网上举报8件次,均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及时答复。充分保障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建立了审查批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工作机制,听取律师意见12件次。
三、坚持全方位构建检务公开平台,推动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良性互动
在建设“键对键”的信息化检务公开平台的同时,高度重视开展“面对面”的检务公开工作,努力构建全方位的检务公开平台,增进与人民群众的交流,把方便留给群众。一是搭建一站式服务群众平台。按照上级检察院要求,着力打造名称、外观设计、职能定位、工作流程、硬件设施和保障制度 “六统一”的检务大厅和案管大厅。检务大厅和案管大厅面积近400平米,整合来访接待、12309热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律师阅卷、案件受理、案件评查、信访听证、远程视频接访等功能,一站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2017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76人次,接听举报电话113人次,受理群众举报12件,律师阅卷47人次,上级检察院与鹿泉区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5人次。二是开拓“两微一端”新媒体阵地。已经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手机新闻客户端。通过完善“两微一端”平台的人性化服务功能,立体式展现检察工作亮点,拓宽了服务群众、倾听民声的渠道。目前,鹿泉区检察院在“两微一端”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总数已近4000条,拥有粉丝600多人、微友110人。三是全面推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将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作为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每年定期举行活动,邀请农村干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家、学生、教师等各界代表200多人次。通过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机关,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深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近年来,鹿泉区检察院在深化检务公开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在实践中,还有个别干警对检务公开存在“畏难”情绪,还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公开尺度较难把握等问题。下一步,鹿泉区检察院将直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不断改进和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转变理念,以思想变革引领工作革新。检察改革首先是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观念不更新,思想不转变,传统落后的做法就难以摒弃,检务公开就寸步难行。鹿泉区检察院要逐步树立起“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的正确理念,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更加自觉地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以过硬素质确保公开效果。检务公开既是挑战,更是倒逼鹿泉区检察院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的难得机遇。鹿泉区检察院将不断拓展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检务公开彰显司法规范、公正司法和司法民主,实现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三是进一步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实现检务公开由他律向自律转变。区人大常委会听取检务公开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对检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今后,鹿泉区检察院将不断增强检务公开的刚性和力度,提升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作者系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