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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环境信用评价成为“环保身份证”
 
◎李英锋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环保厅厅长于会文表示,要让环保“失信”企业寸步难行,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3月11日《新华每日电讯》)

  近年来,民众对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政府的环保监管决心越来越大,投入的监管精力也越来越多,然而,不少企业或公民的环境诚信意识还处在一个较低的层次,还存有明显的短板,建设项目环评未批先建、排污单位超标排放、暗管偷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失信行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可以说,这种环境诚信供给与社会的环境需求之间还存在着不小的矛盾,而这种矛盾拖了环保监管的后腿,影响了环境的质量。

  绿水青山需要环境信用评价,民众对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需要环境信用评价,环保监管需要环境信用评价,打造高质量的环境信用体系,势在必行。实际上,环境诚信属于社会诚信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我们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必须要建设环境信用体系,否则,社会诚信体系就是不健全的。目前,针对失信被执行人,法院、银行、交通、工商(或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已经初步建立了评价、录入和惩戒机制,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积累了有益经验。建设环境信用体系,完全可以套用或借鉴上述模式。也就是说,让环境信用体系成为社会信用体系中与其它部分并行的一个模块。

  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尝试,但各自为战,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缺乏统一的平台,各种标准也比较分散、凌乱、模糊,缺乏协作和沟通,作用有限。国家应该出台统一的环境信用评价规范,明确环境信用评价的范围、内容、责任部门、程序、惩戒措施、信息共享义务、权利救济机制等,在此基础上打造统一的环境信用评价平台,让环境信用评价成为“必选动作”“规定动作”。笔者以为,环境信用评价的范围宜大不宜小,宜将所有企业、公民以及相关单位、组织囊括其中,宜包含所有与环境影响有关的行为。也就是说,让环境信用评价成为一种“环保身份证”,每个企业,每个组织,每个公民,都有这么一张“环保身份证”,上面记载了每个主体的污染记录、受环保处罚信息、环境信用级别、惩戒措施的范围和时限等,任何人都可以登录环境信用评价平台查询这些信息。环境失信惩戒的措施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环保惩戒措施”,比如,在一段时期内某些行业的禁入或限入,在申请或获得环保许可、排污许可、相关资质时的负面评价,投资的限制等,另一部分是普通惩戒措施,比如在信贷、教育、消费等方面的限制。随着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的健全,环境信用评价本身就会对企业或公民的信誉、合同缔结、项目获得、综合发展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在环境信用评价式微的情况下,企业或公民的环保自律不到位,环保监管犹如猫捉老鼠,事倍功半。当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日益发达,让环保“失信”者处处碰壁,寸步难行,产生足够强的约束力、惩戒力、震慑力,就会倒逼企业、公民等增强环保自律意识,由“要我环保”,变成“我要环保”,如此,环境保护就会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政府和企业、公民等的合意,就会事半功倍。

栏目责编: 白玲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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