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为位置:公民与法治电子版->2018年第12期(总第276期)->卷 首 语->切实发挥人大在改革中的作用
切实发挥人大在改革中的作用
 
◎丁荣国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法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人大监督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在监督方式上,要体现针对性和灵活性,综合运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监督方式,探索实施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专项评议等监督方式,助推重要决策、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在监督方法上,把常规监督与刚性监督、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集中监督与反复监督、日常监督与创新监督结合起来,打好监督“组合拳”,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认真抓好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办理单位考核评价工作,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进行视察、调研,进一步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对各自辖区和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比较熟悉,有的人大代表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专业造诣和研究能力,能从宏观政策和微观操作层面提出富有见地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比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结合议题,选择确定部分有相关专业特长的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为做好会议审议工作打好基础。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发言时,也邀请具有专业特长和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参加,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聪明才智。

  人大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法律性较强的工作,要使监督富有成效,职责有效发挥,必须加强队伍建设。换届以后,一些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对如何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还不太清楚,对人大业务知识的运用还不熟练,亟需充电学习。要尽快组织开展有关培训,提升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面对改革新要求、发展新形势,还应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切实提高队伍素质。

栏目责编: 陆京慧
投稿邮箱: ljh@hbrd.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