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中国人大网消息,7月9日至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栗战书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举行联组会议进行了专题询问,在此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
读了上述系列消息,给笔者第一感觉就是此次会议打破常规不寻常,且有值得称道之处应点赞!
首先,这显然是一次临时召集的会议,不寻常!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三条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显然,这是一次有特殊需要而临时召集的常委会。因为,上一次会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是6月22日才刚刚闭幕,仅相隔了17天。纵观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33次会议,除第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因人事任免的需要,安排在十二届全国“两会”闭幕后的3月19日,一般都在逢双月的中下旬召开。只有两次例外:一次是第二十三次会议依法处置衡阳贿选案(2016年9月13日),另一次是第三十二次会议依法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草案),所涉议题特殊,不同寻常。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本次临时加开的会议,就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首次进行专题询问,聚焦蓝天保卫战并特别作出相应决议,显然也不同寻常。
其次,这显然是一次特殊需要的会议,不能拖!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题原计划安排在8月份,却提前到7月上旬单独加开,足见其议题不能拖。至于缘由,栗战书委员长在6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作了如下说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增强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实效,根据委员长会议意见,计划在7月上旬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相关决议草案,并开展专题询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之重中之重——打赢蓝天保卫战,行使监督权(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形成决议),显然宜早不宜迟。
再次,这显然是一次榜样表率的会议,要点赞!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次打破常规加开会议聚焦蓝天保卫战,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履职尽责作出了表率。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特殊需要临时加开常委会的做法,也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常委会提供了样本。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围绕本级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以及上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重点,及时调整年度监督计划,必要时也可以加开常委会会议,以响应党委的号召,或与上级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以推动“一府一委两院”的相关专项工作。还有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一些特殊事项,诸如个别任免、撤职、许可等职权的行使,不能嫌麻烦失职缺位(不管不问),甚至于造成错位(由主任会议代行常委会之责),要及时加开人大常委会履职行权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