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伙谢鹏在公司安排的一次体检中被查出HIV阳性,公司以“回家养病”为由,变相“辞退”了谢鹏。觉得自己遭遇了不公平对待的谢鹏将公司告上法庭,坚持要求回到工作岗位。对于他来说,赔偿再多也不如回归岗位更有意义。
公司怕谢鹏的回归会导致公司其他员工的恐慌甚至引发塌方式的辞职潮,宁愿赔钱也不同意谢鹏回来上班。但谢鹏打定主意要做中国第一个通过诉讼回到原工作岗位的艾滋患者。他认为,艾滋病患者拥有和普通人一般无二的工作权。但在艾滋病知识已经相对普及的今天,一般人还会“谈艾色变”吗?谢鹏所在的公司决定召开一次员工意见征求会,由谢鹏的同事以投票的方式表明是否与患艾滋病的人共事。这场表决会最后的结果是:全票同意通过。
或许,征求意见会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这样一个暖心的表决结果不仅仅是对谢鹏的安慰,更是对社会进步的一次推动……
小伙体检发现感染HIV,求职路断裂
四川小伙谢鹏,大学毕业后就进入职场,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勤奋在业内有着不错的口碑,很多同行公司相继对他抛出了橄榄枝。
2017年4月,为了自己的事业能有更好的发展,谢鹏接受了其中一家公司的邀请,辞去了原本不错的职位,来到这家新公司应聘。凭谢鹏的能力,面试笔试这些流程都不在话下,谢鹏以第一名的成绩应聘成功。接下来就是实习期,谢鹏总能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工作,原本三个月的实习期,他只用了一个月就得到了领导们的认可。很快,谢鹏接到了人事部打来的电话,通知他转正的消息,并安排他第二天去医院体检。
第二天一大早,谢鹏抱着对未来的期待和热情到公司指定的医院,办完手续后拿到检查单,上面的检查项目很多,逐条看下来,谢鹏发现里面还有检查艾滋病的项目。谢鹏笑着对同行的同事说:“咱们公司好高端哦!”检查完之后,谢鹏返回公司。
5月8日,也就是体检完的第二天,谢鹏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通知他再去医院抽血检查。并没多想的谢鹏按照医生的要求,再次赶去医院。晚上,谢鹏又接到医院的电话,告知他体检的结果显示,他的HIV检查是阳性。谢鹏一下子懵住了,脑子里像是有雷炸开,随后一片寂静。好一会儿他才勉强张口说话,问医生怎么办。对方告诉他,医院出于保护病人隐私,不会把检查结果告诉患者之外的人,但是检查的结果肯定是不合格的。看谢鹏一直沉默,对方又说,在当地医院的检查结果会有百分之五的错误率,说不定谢鹏就是那百分之五,他建议谢鹏再去复查一次。
抱着最后的希望,谢鹏再次做了相关检查。在等待检查结果的同时,还每天正常去公司上班。但是这期间,公司对转正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事闭口不提。沉浸在检查焦虑中的谢鹏一时没顾及这些。
6月9日,检查结果出来了,谢鹏的HIV确实是阳性。当天,谢鹏接到了人事部的电话,通知他由于体检不合格,他要回家养病,不能再继续到公司上班了,除非哪一天恢复了,拿着体检合格的体检单可以再回归岗位。体检报告有两张,一张是普通的全身体检结果,HIV的检查结果单独列在第二张单子上,公司收到了第一张检查单,上面的数据都是正常的,最终的检查结果显示不合格,这意味着,即使医院没有主动泄露自己患病的信息,公司也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还没消化掉自己身体患病阴影的谢鹏,又遭遇了“被迫养病”的双重打击,这几乎让年轻的谢鹏崩溃了。
7月27日,谢鹏收到了公司打来的最后一次工资3000元。由于断了经济来源,为了维持生活,谢鹏只好调整状态收拾了心情,出门找兼职。得了艾滋病就应该被孤立被歧视吗?谢鹏很不能理解。他患了有传染性的疾病是事实,但他从事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属于文创行业,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患病者不能从事的工种,正常的工作和社交根本不会出现传染的情况。因为自己患病就变相“辞退”自己,更是一种歧视行为。委屈、愤怒、不甘……所有的情绪扑面而来。谢鹏决定拿起“武器”,维护属于自己的权利。
开会表决,我们都愿意成为他的同事
2017年11月,谢鹏咨询了律师,并在律师的建议下,向内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在自己的仲裁申请中,谢鹏除了要求赔偿工资差额,还要求公司接受自己回去上班的要求。针对谢鹏的这个要求,一直支持他的律师心里也没什么底。他告诉谢鹏,目前国内类似的情况中,患病的原告一般都是要求赔偿的,很少有人要求回归岗位,因为基本上没有人在获得赔偿后还能回到原公司工作的。
但在谢鹏眼里,赔偿的意义根本比不上回去上班的意义,哪怕回去公司上班只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也比赔偿他十万元更让他开心,他在乎的是公道,是维护自己被平等对待的权利。带着这份倔强,谢鹏依然把自己想要回归岗位的诉求写在了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里。
12月初,内江市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要求公司支付未与谢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6758.74元,但谢鹏回归岗位的要求并不符合法定情形,因此不予支持。这当然不是谢鹏想要的结果。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公司和谢鹏的矛盾达到了顶峰。公司坚决不肯让步,拒不接受谢鹏回归岗位的要求。自从患病后,公司从未打电话关心过谢鹏的身体情况,谢鹏对公司冷漠的态度非常失望,对公司因为自己患病而不是因为业务能力不足而辞退自己的做法越来越愤怒。他决定继续抗争。2018年1月2日,谢鹏把公司起诉至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25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这次开庭并没有作出判决。经法院主持,谢鹏愿意和公司进行调解。接下来就是几个月的调解过程。在这期间,谢鹏和原公司的相关同事领导依然没有任何直接联系沟通,但他坚定地告诉律师,一定要提出自己回归岗位的要求。
在这期间,公司也开始为调解做出努力。
谢鹏虽然工作的时间并不长,但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都很好,很受部门领导李主任的欣赏和喜爱。李主任一直都很希望谢鹏可以留在公司,谢鹏对他也很尊重,还主动把自己患病的事告诉了他。李主任对谢鹏很是同情,对谢鹏回归岗位的事也做出了不少努力。
由于公司高层意见不统一,为了倾听员工的声音,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公司决定召开一次员工意见征求会,除了公司高管外,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代表也参加征求意见会。先讨论,后表决,所有与会人员以投票的方式表明自己的态度。
表决会刚开始时,有的人表示不愿意接受谢鹏回到公司,他们觉得谢鹏已经拿到该有的补偿,而公司招聘是一个双向选择,不能因为他的回归而把其他员工置于被传染的危险境地。“双向选择当然是没错的”李主任接话说,“谢鹏这个小伙子非常能干,从工作能力到工作态度都没得挑,肯定是公司不可多得的人才。至于疾病,我们可以先讨论一下被传染的可能性以及在咱们公司这样的工作环境中,被传染的概率。”
在会议上,大家都再一次详细了解了关于艾滋病的相关知识。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是体液交换,日常社交中的握手、拥抱、同吃同饮等,并不会感染艾滋病。公司虽然人数不算少,但每个人相对都有自己独立的工作空间,大家平时的工作接触也都是非常正常的接触环境和方式,并不会导致被传染。
关于疾病的讨论后,很多参与表决会的人都逐渐改变态度。最后的统计结果是全票通过,这意味着所有的人都接受谢鹏回归岗位,也愿意和患艾滋病的谢鹏成为同事。这个结果让谢鹏很意外,也感到温暖。在这之后,谢鹏也能感觉到,大家对他的态度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变得更加柔和。谢鹏所在部门的李主任也很高兴,他把这个结果告诉了谢鹏,并欢迎他早日回归团队。
最好的结果不是赔偿,而是被平等对待的权利
2018年4月28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对谢鹏和公司的纠纷进行调解,双方现场达成了协议,协议规定:谢鹏和公司自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支付谢鹏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6月9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6758.74元;公司支付谢鹏2017年6月10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63000元。谢鹏和公司当庭签了这份调解协议。
2018年5月2日,将近一年的时间过去了,谢鹏再次回到了曾经的工作岗位上。“我不是什么洪水猛兽,艾滋病也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可怕,传播感冒都比传播艾滋病更加容易。”谢鹏这样说,“我只希望患病的人可以保护好自己,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希望越来越多的人正确认识这种疾病,平和地对待患病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