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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运用“调解”维护合法权益
 
◎李勤古

  一、发生权益纠纷可申请人民调解

  【案例】

  70多岁的李某夫妇以两个儿子给的赡养费为生活来源,现大儿子以生意赔本为由不再支付赡养费,小儿子也跟着停止支付。夫妻俩想请调解员调解,但两个儿子和他们不住同一地方,该找哪儿的调解员呢?

  【解答】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本案中的李某夫妇因儿子不付赡养费想申请人民调解,按一般原则,应由被申请人即两个儿子所在地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但一方面两个儿子和他们不住在同一地方,另一方面李某夫妇年事已高不便来回奔波,故可由申请人即李某夫妇所在地调解组织调解。

  二、发生权益纠纷可去人民法院调解

  【案例】

  魏某拖欠田奶奶半年房租、水电费等,并在田奶奶催讨时找借口要求减免并拒绝支付,田奶奶想请当地法院的法官出面调解,该怎么办呢?

  【解答】

  田奶奶的问题涉及有关法院调解的相关事宜。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在诉讼中对已受理的民事、刑事附带民事、刑事自诉等案件,在法官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用平等协商的方法解决和结案的方式。

  法院调解,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也可依职权主动提出建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始调解。法院调解应在当事人参加下进行,原则上采取面对面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根据需要也可对当事人分别做调解工作。调解的进行,当事人可亲自参加,也可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调解,离婚案件原则上应由当事人亲自参加调解。调解方案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自己提出,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将调解协议做记录,并由当事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名。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

  本案中田奶奶可先向法院起诉,在法院案件受理之后开庭之前以及其后的诉讼各阶段,田奶奶都可请求法院调解,只要魏某同意调解,并与田奶奶就所拖欠房租、水电费能否减免及具体支付数额、支付时间等达成一致意见,就可调解结案。

  三、发生权益纠纷可申请仲裁机构调解

  【案例】

  范大爷与小王之间因房屋买卖纠纷而申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双方想调解,仲裁机构可以调解吗?仲裁调解的相关事宜是什么?

  【解答】

  仲裁调解是我国仲裁机关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纠纷当事人平等协商、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并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非诉讼活动。仲裁调解主要涉及合同纠纷。仲裁调解应遵循自愿、依法、平等、回避等基本原则。

  仲裁调解的程序如下:(一)调解开始。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调解时可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当事人应到庭而不能到庭的,可由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对民事案件,在仲裁开始后、作出裁决前都可进行调解。(二)主持调解。一般而言,简易案件,调解由仲裁员一人主持;较复杂案件,调解由仲裁庭主持。(三)制作仲裁调解协议和调解书。仲裁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对权利和义务达成的协议;调解书是仲裁机构根据仲裁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的法律文书。

  范大爷和小王需在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作出之前申请调解,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有些案件当事人不愿调解,仲裁机构也不能强求当事人调解。

  四、发生权益纠纷可申请政府部门调解

  【案例】

  文大爷为避免自己饲养的画眉鸟被邻居潘女士饲养的宠物狗的狂吠声惊吓,在驱赶该狗时被咬伤,潘女士一直拒绝赔偿,文大爷想找相关政府部门评评理,该找谁呢?

  【解答】

  本案中的文大爷其实是想找行政机关对自己与潘女士的纠纷进行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在国家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由行政机关主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对争议双方的说服与劝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有关争议而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

  行政调解主要有以下几类:(一)基层人民政府的调解。调解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一直是基层人民政府的一项职责,这项工作主要是由乡镇的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司法员负责进行。(二)国家合同管理机关的调解。法人之间和个人工商户,公民和法人之间的经济纠纷,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三)公安机关的调解。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四)婚姻登记机关的调解。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文大爷可以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司法助理员主持调解。

  五、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可申请消费者协会调解

  【案例】

  陈大爷购买了一台高级相机,但第一次使用时就出现快门无法打开的故障,与店方协商退换不成,陈大爷想请市消费者协会调解,可以吗?

  【解答】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争议可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消协受理投诉的范围主要包括: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的权利”的9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损害的投诉;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10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调解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消费者提起调解请求或投诉;消费者协会接受调解请求或投诉;调查、了解情况,搜集证据;组织调解;制作调解书。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所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对调解协议反悔的,就需要采取别的解决方式。

  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进行调解

  【案例】

  楼下李大爷将空调室外机安在了距楼上黄大爷家窗户很近的位置,空调一开,室外机就向黄家窗户里排热气。黄大爷该怎么办呢?

  【解答】

  本案中黄大爷家的正常生活因李家空调外机排放热气而受干扰,为两套相邻房屋权利人间的相邻关系纠纷。合法权益受侵害时老年人可从不同途径维权。

  其一,自我维持,力求和解。老年人权益遭侵害时,最好是心平气和地和对方协商解决,既要据理力争,让对方认识错误而主动停止侵害,又要注意自我保护,善于避让危险,无法自我维权要尽快寻求外力帮助。

  其二,请亲戚帮助调停。当子女等家庭成员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时,可考虑请亲戚调停,争取将矛盾解决在家庭内部,避免外力解决影响家庭和睦。

  其三,请相关部门调解。可请村民委员会、社区和乡镇、街道或当地人民解调、老龄工作委员会等调解。在受暴力侵犯时,最好马上报案,寻求公安机关保护。

  本案中黄大爷首先可心平气和地和李大爷协商,若李家不同意改变空调外机安装位置,还可请邻居、居民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等出面调解,还是不行,可向当地基层法院起诉。

栏目责编: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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