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建设智慧城市,对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融合,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在2014年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中,将智慧城市列为我国城市发展的三大目标之一,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2018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多处提及“互联网+”在政务、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等各领域的应用,逐步明晰了智慧城市建设的思路。
当前,社会对精细化、人性化、智能化城市管理的需求愈加旺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技术和应用的发展,为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智慧城市协同工作机制不健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协同不足、标准不一、各自为政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二是智慧城市统筹规划不足,相关规划衔接不到位、难以协同推进。三是城市建成区不具备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部署条件、城市规划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不同步等现象普遍存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部署困难。四是智慧城市相关数据质量不高,数据流通不畅,数据开放共享程度低,数据价值难以被有效挖掘,严重制约智慧城市应用发展。五是智慧城市建设主要靠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度低,市场作用发挥不充分。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链条长。总体上,智慧城市可以分为五层,分别是数字标识层、感知层、网络层、平台层和应用层。数字标识层,基于IPV6,可以为万物赋以唯一数字标识;感知层,通过海量传感设备和终端收集城市信息;网络层,通过智能、泛在、安全、高速的网络进行数据传输;平台层,依托高能效IDC资源建立各类业务平台进行数据存储和处理;应用层,通过各类应用,实现智慧城市模型的数据同步呈现与智能化控制。
基于对智慧城市的构想,结合当前智慧城市建设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对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出六方面建议:
1.强化国家层面对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的统筹协调。一是充分发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的作用,进一步健全智慧城市协同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好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二是明确智慧城市建设的标准、规划、评价体系,规范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三是加强对各省智慧城市建设的协调与指导,对智慧城市建设和应用的最佳实践进行提取和复制推广。
2.统筹开展智慧城市规划。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纷纷出台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总体规划需要通过各领域的专项规划来保证落地。要统筹制定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同步进行智慧城市感知层、网络层、平台层、应用层规划,形成完善的智慧城市建设发展体系,确保发展规划内容配套衔接,可落地、可执行。
3.超前部署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建设需要部署高度密集的信息点和丰富的通信网络资源。数据感知、传输、存储、计算设施是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的基础,要提前做好建设部署。一是智慧城市感知层和网络层规划建设要与市政规划、相关行业规划紧密协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并为后续升级扩容预留足够空间和资源。二是要统筹考虑平台层和应用层需求,合理布局智慧城市所需的计算、存储等资源,建立分级分类、智能高效的资源调度管理体系。
4.加强智慧城市数据共享和开放。政府牵头,立足“数据安全、最大服务、逐步整合”的原则,推进城市基础管理大数据、政务大数据、民生大数据的交换共享、数据集中,并逐步开放。一是推进政府部门数据资源共享。明确政府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加快建立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府各类信息系统数据的共享和交换。二是推进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加快建立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制定政府数据开放标准,逐步实现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海洋、企业登记监管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三是引导和鼓励各行业企业进行智慧城市相关数据的开放共享,进一步发挥数据价值,促进智慧城市应用发展。四是按照“省内共享、全国共享”的进程,推进城际、省际数据交换共享工作。其中,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和开放平台应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建设部署,便于后续的数据跨区流动和国家层面的大数据应用。
5.创新商业模式,多元化推进智慧城市平台建设和应用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对资金、技术、人才需求旺盛,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其中。将政府出资、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商业运作等模式有机结合,解决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缺乏、政府唱独角戏等问题。
6.发挥示范应用带动作用。智慧城市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的各个领域,应用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建议在政府主导优势明显的智慧政务、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鼓励创业创新、产业孵化,促进示范应用快速推广,带动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本文作者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