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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人民法院 探索精准执行“魏县模式”初见成效
 
◎冯晓东

  按照《魏县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分片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的要求,8月24日,在县、乡(镇)两级党委的主导和县委政法委的协调下,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在南部片区的车往镇、回隆镇率先打响了举全县之力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的第一枪,县委政法委、各乡镇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两委”等多部门和人员通力协作,合力坚决打击“老赖”。在当天的集中执行行动中,共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3名,司法拘留8名,扣押轿车1辆,执结标的额19万余元。迫于强大震慑,被执行人通过亲属或其他渠道督促履行3案共2.1万元。

  早上5点30分,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县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指挥部副指挥长李延国,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专项行动指挥部执行组组长高海滨分别为参战干警进行动员。李延国院长指出,这次集中执行行动是全县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后的首次集中执行行动,也是在党委主导、法院主办、多部门共同配合的新模式下开展的首次集中执行行动,其意义重大,一定要紧紧把握此次机会,首战要坚决打出声威、取得战果、形成震慑,掀起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攻坚的全面高潮。高海滨副书记指出,县委政法委严格按照县委关于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全力协调积极参战,确保首战顺利推进、形成声势,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进行坚决打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督导工作落实,早上6点30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县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高章文和李延国院长亲自到车往镇、回隆镇进行督战,并就乡镇党委是否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进行检查。高章文再次强调,县委县政府已经就全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做出了详细安排部署,对各部门的职责定位进行了明确分工。乡镇党委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贯彻好全县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按照县委要求积极主动发挥执行工作的主导作用,党委书记要亲自指挥本片区集中执行行动的开展,必须做到过细安排、面面俱到,对所有的村、所有的户进行一遍“地毯式”排查,对“老赖”毫不手软地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在行动中,要注重壮大声势、形成震慑,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在全社会形成浓厚氛围。同时,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化解工作一道,作为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政治安定有序、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李延国指出,党委主导、法院主办、多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不仅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效率,更重要的是把执行工作从法律问题上升到了关系到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和政治安定有序的全局性问题。法院将积极承担主办职责,与乡镇党委和各部门通力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在车往镇,镇党委书记朱永河亲自进行安排部署,由派出所、法院、乡镇、司法所、村“两委”等多个部门联合组成的40多人的执行队伍兵分三路,对全镇24个村、76名被执行人进行了挨家挨户查找;在回隆镇,镇党委书记贺拥军亲自进行动员,由派出所、法院、乡镇、司法所、村“两委”等多个部门联合组成的30多人的执行队伍对8个村、118名被执行人进行了查找。对于在家的被执行人,立即采取措施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对拒不履行的一律进行拘传,对长期不在家的被执行人,在其家门口和村内主要路口张贴公告,形成震慑和压力。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得益于工作模式的转变和当地党委前期的精准摸排,打击成效取得了新的突破。在回隆镇,集中行动仅开展1个小时就拘传了3名被执行人。法院干警到乡镇后,主动与当地乡镇党委主要领导配合,统一服从乡镇安排,改变了以往法院既主导又主办的模式,法院不需要再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对被执行人行踪进行摸排,对拘传的被执行人可直接送往当地派出所羁押,不用再往返位于县城的法院。各部门之间通过共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的成效已经迅速显现。

  今后,魏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在党委主导、法院主办、多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下,常态化分片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探索总结基本解决执行难“魏县模式”,以扎实的工作、超长的举措确保如期实现“四个90%”和“一个80%”的工作目标。

栏目责编: 马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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