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富先老”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一个社会现状。我国处于老龄化社会并日益严重,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2.3亿,占总人口的16.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1.5亿,占总人口的10.8%。老年人口规模呈现总量扩张、增量提速的发展态势。空巢、高龄、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老人的照料、康复、护理服务需求迅速上升。2017年河北省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则达到140万,给现行养老和健康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全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
“医养结合”作为集“医、养、护”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是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经调研,就目前医养结合运行情况看,还存在不足:一是由于 “医”“养”领域不同,医养结合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相关配套政策方案有待进一步制定落实。三是公共卫生服务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均衡。
为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有效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的资源,解决养老的不治病、治病的不养老这个难题,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议:
1.政府主导落实“医养结合”养老配套政策
一是积极探索运行机制,卫计、民政、人社、财政等多部门应尽快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准入条件、医保定点、财政补贴、税费减免、融资信贷渠道、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开展。
二是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中需公共财政支持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给予支持,并对适用范围、购买内容、实施程序、资金安排、绩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全方位促进“医养结合”养老方式的发展,真正破解老龄化这个难题。
三是落实医保政策,将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康复医院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准入条件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是在医疗保险体系中增加长期护理保险,保障失能和半失能人群的康复护理需求。
2.多元并举打造“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升级,设置老年护理床位,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服务。加强与现有养老机构合作,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指导、康复、健康教育咨询等服务,并做好医疗保障。
二是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对接合作,发挥“医联体”辐射功能,将医疗技术下沉,实行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医护培训等,为养老人群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保障和支撑。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医院转变服务理念,直接转型为养老护理院。
三是打造专业“医养结合”品牌机构,带动养老机构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步骤、有规划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3.强化监管确保“医养结合”养老取得成效
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快政策落实,从机构准入、评估、运行、退出等各环节跟踪督查。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着力解决养老机构缺乏医疗支持的硬伤,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本文作者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