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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责才能当好人大代表
 
◎潘国红

  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期间,或人大组织代表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中,多数代表侃侃而谈,反映问题客观具体,提出建议有理有据,切实可行,而有的代表则是三言两语,不知所云,更有少数代表缄口不语,一言不发。在人大这个庄重的舞台,人大代表所做的每一次发言,所提出的每一条建议,都是在代表选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心中有责,是人大代表履职担当的精神动力。人大代表都是依据一定人口比例,按照法定程序依法选举产生,代表人民意志依法行使权力的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是一个崇高的政治职务,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是一个政治角色,发挥的是政治职能,每位代表身上都承载着选区人民的重托和殷切期望。人大代表荣誉崇高,责任重大,必须时刻把选民装在心上。

  心中之责,来自于对选民最崇高的爱。当一名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需要有不计个人得失的无私奉献精神,有履职担当的持续热情和动力,而这些均来自于对人民最崇高的爱。人大代表,只有常怀感恩之心、为民之情,始终保持亲民、为民的情怀,才能执着坚韧地为选民传民意、谋利益、办实事、办好事。

  为民之责,就是要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人大代表要通过调研、视察、走访选民等形式,了解选民真实需求,掌握“原汁原味”的百姓声音,常态化地收集和反映群众诉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了解民情、反映民声、汇集民智,才能使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策拥有坚实的民意基础。不深入基层,不联系群众,不走访选民,不听取群众意见和选民呼声,不关心百姓疾苦,不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人大代表有愧于人大代表的光荣称号。

  责任重于泰山。人大代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愿“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能成为每位人大代表的履职信念和追求目标!

栏目责编: 陆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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