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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荣誉”更是“责任”
——人大代表王阅春履职为民二三事
 
◎方圆

  2017年年初,王阅春作为连任代表,当选为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内司委委员,其心情非常激动,怀着这种激动的心情,参加了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大会后,通过相关学习培训和代表活动,我渐渐体会到,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但‘责任’大于‘荣誉’。”她看到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一件件被采纳,一个个被落实,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油然而生。“作为连任代表,我更加体会到人大代表的身份不是一种可以拿来炫耀的‘荣誉’,也不是一种用做筹码的‘资本’,更不是一把庇护个人的‘保护伞’,‘人大代表’更多的是为选民履职代言的‘责任’和‘付出’。”王阅春告诉笔者,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履行好代表职责,发挥好代表作用,就要在提高建议质量上下工夫,提出高质量的好建议。

  取消法院收取的邮寄送达费

  几年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案件立案或是对上诉至该中院的二审案件,在立案(接受上诉案件)时,均要求原告(或上诉人)按对方人数购买每份25元的特快专递信封(或按对方人数交纳每份25元的邮寄送达费),如不购买特快专递信封(或不交纳此费用),一审不予立案(或不接受下级法院移送的一审案卷)。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市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由于标的大、诉讼费用都相当高,当事人为了立案,一般都不与法院计较几十元(或几百元)的邮寄送达费;但在上诉案件中,此问题就非常突出了。区县法院在收取这部分费用(特快专递信封)时往往遇到不愿意(或无力)交纳的情况,甚至个别上诉人人为拖延诉讼,交纳上诉费用时,故意不交纳邮寄费。

  “个别区县法院为了收取邮寄费,甚至在一审判决书中写明‘逾期不交纳或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撤诉处理’,但在上诉人交纳上诉费不交邮寄费的情况下,因民诉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均无相关规定,哪个法院也不敢按撤诉处理,只能是等。”王阅春在调研时发现,还有群众遇到过“极端情形”:虽然区县法院多次催要、上诉人仍然故意不交纳邮寄送达费,导致案件上诉后在区县法院搁置两个多月无法移送,最后导致出现被上诉人为上诉人交纳邮寄费的无奈情形。

  “法院收取诉讼费用不应该超过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规定的范围,况且国家财政部拨给法院的专款中就包含有邮寄费,市中院再从经费角度出发,收取邮寄送达费毫无道理。市中院收此费用不但参与诉讼的人民群众不满意,各区县法院对此也有怨言,因此,建议取消该项收费。”王阅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取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取邮寄送达费”的代表建议。

  “之所以收邮寄费是为了缓解法院经费不足,是惯例,但确实与最高法的规定不符合。因此,本着司法为民的精神,立即取消不合理收费,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很快答复代表,落实了相关建议,取消了该项收费。

  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法院执行难

  执行难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证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将“切实解决执行难”列为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之一。“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最后一道红线,法院执行力度的高低不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更是司法公正的具体体现。一方面我们看到法院执行案件执结率节节高升,另一方面我们也常常听到‘执行难’——‘打赢官司却赢不回钱’的声声叹息。”王阅春表示,“去年全省‘两会’期间,省高院的工作报告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最高法也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破解‘执行难’,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作为人大代表,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技术,加大对网络查控体系、运程指挥体系的不断建设和完善,让老赖及老赖的财产无处可藏……”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法院“执行难”问题,王阅春在积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民意、会同各方人士商讨的基础上,在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交了“关于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的代表建议。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作为重点代表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进行督办。随后,王阅春又随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就“执行难”问题到区县法院进行专题调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中院对“执行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执行工作采取加强廉政建设、提升队伍素质、规范执行行为,推进执行公开、阳光执行等一系列相关措施,对破解“执行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7年以来,石家庄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7197件,同比2016年上升29.39%,执行结案共计42882件,同比2016年上升24.49%,结案率90.86%。

  加快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经过多次调研,王阅春惊讶地发现我国自1999年就已进入到老龄社会。“据统计,预计到2020年,我们国家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将占总人口的16%。未富先老、银龄浪潮滚滚而来,迫使我们必须研究、探索、发展养老模式和养老渠道。”王阅春调研发现,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有“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会养老”四种模式,在“四、二、一”型家庭成员状态下,现代家庭越来越难以完全承担照料老人的任务。“而以我国现有的财力,社会养老捉襟见肘,机构养老收费偏高,再加上受中国传统思想影响,多数老人不情愿进养老院。”王阅春认为居家养老应该是现在最值得推广的养老模式,但目前石家庄市居家养老存在从事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等诸多问题,与市政府出台的《石家庄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相差很远。

  “为早日落实《石家庄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实现老有所养,建议加大居家养老的宣传力度,逐步建立社会力量的准入机制,出台优惠政策,引导、鼓励、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王阅春和郭少旭代表共同提出了“关于加快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代表建议,该建议被列为2017年重点代表建议,得到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多次专题调研、视察。随后,石家庄市民政局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采取加大居家养老宣传力度,开通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网等多项措施,使石家庄市的养老福利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多年的代表履职实践使她深深地体会到,在履职过程中,一定要善于在代表工作和本职工作之间找准结合点,让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充分利用代表的自身优势来营造一个履职的良好“舞台”,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选民履职。“是选民把我推上了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大‘舞台’,给我创造了学习、锻炼的机会;是人大代表这一特殊的‘荣誉’,让我与‘一府两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更多,联系更密切。通过代表履职,个人的价值与作用得到了充分展示,使我能够更好地代表选民履职尽责。”王阅春表示。

栏目责编: 薛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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