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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助力国税发展
 
◎李玉玲

  法治精神作为新时代的号角和旗帜,是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强大精神指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当前税收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对凝心聚力搞改革,推动国税事业不断发展具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牢记使命、党性至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作为基层税务干部,我们要时刻牢记,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是推动税收事业前进的力量源泉。要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上来,时刻保持一名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要始终牢记“为国聚财、执法为民”的神圣使命,不忘初心,砥砺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扎实工作,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重托。

  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以人为本、理念先行。在思想认识上,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准确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精神,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认识不断深化的重要成果,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发展。每一名税务干部都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税务干部的表率作用,做到带头学法、讲法;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在行为习惯上,坚持合法性思维。税务干部做任何事情都必须有法律意识,在行使公权力时,应仔细审视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把法律而不是个人意愿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在实际工作上,具有民主治理意识。推行税收权力清单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等。同时,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税收法治精神真正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并逐步深入人心。要不断创新税收法治宣传方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让社会公众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对税收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

  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守法用法、规范执法。“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基层税务干部尤其要自觉学法、尊法、守法,努力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要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推动力,不断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使法治建设真正成为一种硬标准、硬要求、硬约束,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内化到税收发展实践中、内化到促进社会和谐中去。在实际工作中,要继续深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避免税务行政处罚的随意性,自觉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要继续通过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公正执法、廉洁奉公。依法征税、规范行政是税务工作的生命线。税务部门要更加自觉、更加扎实地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用法律的准绳衡量、规范、引导税收工作,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税收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带头尊法、褒奖守法、打击违法,为广大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此外,要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深入践行“两学一做”,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涵养操守、端正品行,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要把“一问责八清理”、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等活动系在心上,落到实处,依法办事、廉洁从政,做到慎始慎终、慎独慎微,永葆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本色。

  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落实到每名基层税务干部的行动上。既要坚持科学求实、善作善成,又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基层国税工作中去。要充分认识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关键性和紧迫性,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致力提升税收法治水平为目标,建立起高效、健全、系统的法治税务队伍,为国税事业全面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