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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依法治国与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机结合
 
◎安新丽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党的十九大报告同时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爱国主义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我们要厘清依法治国与爱国主义的关系,将法治精神与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促使国人树立客观的、理性的、良性的爱国主义情感。

  一、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内涵和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一)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它包含三个方面的意思,即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维护法律权威,必须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必须维护宪法权威,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严格依法办事,就是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公民来说,严格依法办事就是要遵法、守法,一切行为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事,法律禁止的决不能做,否则就要追究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

  (二)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第一,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制将人民的民主权利以及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民主生活、民主结构、民主形式和民主程序,用系统的法律和制度固定下来,并确保其实施。实行依法治国,保障人民民主,既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又有利于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有序进行。

  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护,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实行依法治国,就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这种内在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

  第三,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体现。实现依法治国,是中国迈向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

  第四,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社会稳定、人民安定团结是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只有实行依法治国,保障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及时打击各种破坏、犯罪活动,有效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才能保持一个国泰民安的稳定局面。

  二、准确把握爱国主义教育的特点和作用

  爱国主义是一个国家经过历史的洗礼、验证、沉淀成的深厚的国家情感,是最崇高的思想品德。爱国主义是一面具有最强号召力的旗帜,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我国,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热爱祖国的壮丽河山、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热爱中国共产党和各族人民,维护祖国的独立和统一。

  (一)爱国主义教育的特点

  爱国主义教育,是在当代世界和平局势和环境下彰显民族大义的最具体表现形式。我国的爱国主义教育,是指树立热爱祖国,并为之献身的思想教育,是以中华民族最高利益为基础的思想政治教育。

  我国爱国主义教育的特点是:艰苦奋斗、辛勤劳动,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的物质文化财富;反对民族分裂和国家分裂,维护各民族的联合、团结和国家的统一;在外敌入侵面前,团结对外,英勇抵抗,维护祖国的主权和独立;同一切阻碍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势力和制度进行斗争,推动祖国的繁荣和进步。

  (二)爱国主义教育的作用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对国家的强盛、社会的发展、民族的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一,爱国主义教育可以提升个人的社会认同度。社会是一个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整体,个人不能脱离社会长期单独生存,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需要全体成员共同努力。只有认同统一的社会价值观,个人才能融入社会整体,才能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形成社会归属感。

  第二,爱国主义教育可以让人形成正确的荣辱观。一个人只有从思想意识上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光彩的事、什么是耻辱的事,什么是能做的事、什么是不能做的事,才能树立自律意识,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一个国家只有树立了是非分明的荣辱观,才能成为精神文化大国,社会才能形成良好的风气。

  第三,爱国主义教育可以强化社会责任感。一个国家的强盛与国民是否具有社会责任密不可分。国家强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个人才能得到发展。个人只有具备社会责任感,才能在个人利益同国家、社会利益冲突时,牺牲个人的利益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也才能促进和推动和谐社会的形成。

  第四,爱国主义教育可以强化集体荣誉感。集体荣誉感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精神力量,是个人获得发展的重要因素,是社会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爱国主义教育可以增强社会成员的主人翁意识,强化个人的集体荣誉感。

  三、正确理解和认识依法治国和爱国主义的教育关系

  第一,依法治国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党的十五大时,便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针,开始了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伟大工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而市场经济体制是建设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手段。因此,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关乎全国人民利益的大事,爱国主义要求我们为了国家的繁荣富强锐意进取、不懈奋斗,那么建设法治社会也应当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

  第二,爱国主义教育与依法治国具有内在的统一关系。公平正义是社会制度建立的前提,是人类社会普遍认可的崇高价值。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以正义为前提,失却“公平正义”,则会动摇国家存在的根基,因而任何时期的爱国主义都必须以“公平正义”、以“善”为前提。法治精神亦以公平正义作为追求的最高目标。公平正义也只有通过良好的法律才能实现,法律科学地平衡个人正义和社会正义,以公正的体制让每个人都得到对等的回报,在对正义的追求中以限制自由的方式来实现最大的自由。因此,爱国主义与法治精神在价值目标上是统一的,都是为了实现我国公民最大化的利益。

  第三,爱国主义活动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理性进行。在新的历史时期, 任何一种爱国行为,必须要在社会通行的规则范围内行事,也就是说,爱国主义需要内在的理性。爱国主义凝聚了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民族精神,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而文明守法是公民的基本素质,爱国应从信仰法律与法治开始,爱国行为以不僭越法律、不违反社会秩序为底线。理性爱国应当以“情”动人,以“理”感人,以“法”服人。三者之中,“法”的内涵是制度化、规范化,是行为的基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失去了“法”的基础,就无“情”“理”可言。那些突破法律底线的过激“爱国”行为因时代变迁失去了正义性、正当性与合法性,只能沦为令亲者痛、仇者快的“害国”行为,其教训深刻,必须引以为戒。

  国家强大、国力昌盛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的硬道理,而法治是实现国家繁荣昌盛的根本保障。爱国信仰因法治而愈发坚定,护国力量因法治而更加壮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更需要凝聚法治的信仰与力量,使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制,使爱国主义始终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凝聚力和向心力。(作者单位:华北军区烈士陵园宣传科)

栏目责编: 马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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