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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都有哪些套路
 
◎黄伟杰

  “姐,利息很低的贷款考虑一下?” “哥,有资金需要吗?” 这样的推销电话,是不是接到过很多?小心,有可能是陷阱。

  套路贷是怎么“下套”的

  套路贷给受害人“下套”,通常都是按照以下套路:

  第一步: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那些很亲热的“姐啊”“哥啊”的电话,就是迈向陷阱的第一步。实际上这类公司都是没有金融资质的。

  第二步:签空白合同。如果你表示需要贷款,他们会让你签贷款合同,嫌疑人会拿出一叠厚厚的空白合同让受害人签字。因为合同内容太多,且急于用钱,受害人都不会仔细阅读合同内容,而嫌疑人之后可以在合同上随意添加内容,包括出借人、借款时间、利息额度等重要条款。而且,这些合同上写的贷款数额并不是你拿到手的金额,真正拿到手的钱要比合同贷款数额少很多。比如,合同写贷款10万,在扣除所谓“保证金”“服务费”之后,被害人拿到手的可能只有两三万。

  第三步:制造一个“证据链条”。除了合同,嫌疑人还会要求被害人签一些法律文书,比如房产抵押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房屋租赁合同,有的还会要求被害人一起去办理这些合同的公证手续。另外,嫌疑人会先把贷款金额全部转给你,然后让你去取钱,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实际上,取来的钱要还给他们。有部分是通过现金交付的,嫌疑人会让借款人抱着现金照相,以制造被害人取得所有借款金额的假象。

  第四步: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或故意制造违约。嫌疑人会通过种种手段,让借款人“违约”。即便借款人到期想主动归还借款,嫌疑人也会故意“玩失踪”,不接电话,一直等到合同超期后才出现。之后,嫌疑人便单方面宣称、认定借款人“违约”,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手续费”等,这些费用往往比借款金额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借款人很难一次性还清。

  第五步: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嫌疑人会介绍其他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在调查中发现,这类公司其实都是一伙的,只是在外用了不同的名称。说是“平账”,其实就是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让借款人陷入一环套一环的陷阱里。

  第六步:软硬兼施“索债”。嫌疑人之前的种种套路,都是为了最后一步,索债。

  套路贷的三种类型

  一、“房贷”

  这类案件中,套路贷团伙盯上的是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名下的房产,会通过虚增债务的方式,让受害人将房产作为抵押,最后以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等方式占有受害人的房产。

  二、“车贷”

  这类案件是针对名下有车,尤其是豪车的受害人。

  套路贷团伙往往以“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等幌子诱骗受害人签订车辆抵押贷款合同,之后再以超期、违约等理由,强行扣车、拖车。

  车贷中还有一种被嫌疑人内部称为“吃快餐”的套路,即签订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就制造违约借口,单方认定违约,随后扣押车辆,通过所谓的协商、谈判、调解等手段敲诈受害人。

  三、伪装成普通“民间借贷”

  这类案件中,套路贷团伙的目的是占有受害人的现金、存款等财产,在确认从被害人处有利可图后,嫌疑人会以一张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合同为诱饵,受害人签订后,再层层加码、虚增债务,最后通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逼迫受害人还款。

  实施“套路贷”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借款人着急用钱而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心理,假借所谓贷款业务,实则设置“低门槛违约条件”“高金额违约责任”的陷阱合同,再制造各种理由认定被害人违约,并以处理相关财产相要挟,敲诈被害人财物。

  发现这几个特征就要提高警惕了

  一、贷款条件特别好

  如果贷款公司给出的条件特别吸引人,比如利息特别低,“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这个时候心里就要有数了,天上不会白掉馅饼。

  二、签的是“阴阳合同”

  给你的合同金额,和实际到手金额不符。

  三、单方面认定违约

  如果被对方单方面无理认定违约且不容置辩,那么八成遇到“套路贷”了。

  如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遇到类似情况,必须提高警惕,在保证安全前提下保留证据,及时报警。

栏目责编: 白玲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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