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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之城”的贿赂旋涡
 
◎郭红敏 孙保山

  三任市委书记“前腐后继”

  每年10月至次年3月,三门峡天鹅湖景区吸引数万只白天鹅来这里栖息越冬,在中国越冬的白天鹅有三分之一以上落脚在三门峡,三门峡市因此被誉为“天鹅之城”。

  李宏伟,出生于郑州新密,曾任三门峡陕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三门峡市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三门峡市民政局副局长,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落马前担任灵宝市委书记。

  灵宝市位于豫秦晋三省交界处的河南省西部,南依秦岭,北濒黄河,是豫西大县,人口大县,也是个经济发达县市,被誉为“黄金之城”“苹果之乡”“道家之源”。

  2016年6月27日,灵宝市召开干部大会,宣布李宏伟任灵宝市委书记。十几天后的7月16日,据河南省纪委消息:经河南省委批准,三门峡市委书记赵海燕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7年8月31日,经河南省委批准,三门峡灵宝市委书记李宏伟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李宏伟受贿、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李宏伟9次行贿赵海燕1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赵海燕最早在河南省妇联顾问处工作,后担任共青团河南省委宣传部部长,河南渑池县委副书记、县长,义马市委书记,新乡市副市长,焦作市委常委、副市长,三门峡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等职。2015年11月至案发,她担任三门峡市委书记。

  赵海燕的前任市委书记连子恒、杨树平因涉嫌严重违纪,分别于2014年8月和2015年7月接受组织调查。

  连子恒,河南禹州人,曾担任禹州市市长,许昌县委书记,商丘地区行署副专员,商丘市副市长,商丘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他曾主政三门峡市7年,先后担任市长、书记,2008年调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2014年8月17日,河南省纪委通报,连子恒被查。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连子恒利用担任三门峡市长、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983.3万元、28.5万美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有价值人民币961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非法持有枪支10支、弹药808发。2016年,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零6个月。

  连子恒调离三门峡后,杨树平由焦作市委副书记调任三门峡市,曾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2011年5月,杨树平担任三门峡市委书记。三门峡市市长一职,则由时任焦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赵海燕接任。杨树平和赵海燕是“搭档”,两人分别担任三门峡市委书记、市长,共事4年。不过,搭班子期间,两人明争暗斗,相互举报。

  2016年12月28日,杨树平因涉嫌受贿罪被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4月25日,许昌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杨树平受贿一案。

  检方指控:2003年以来,被告人杨树平利用其担任焦作市市委副书记、三门峡市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33.15万元、美元1万元、澳元4.5万元、购物卡1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让企业家为自己埋单

  2009年下半年,李宏伟任职陕县县委常委、副县长,主管城建和土地等部门,在他和时任陕县土地局局长房某的帮助协调下,将河南某化纤公司部分闲置土地转变成商住用地搞房地产开发。

  2009年年底,李宏伟找来房某商量,如何将河南某化纤公司的工业用地改变成商住用地。房某提出,应该由政府先将该土地收回,再按照新的规划对土地进行评估,然后进行招拍挂。

  之后,房某安排单位主管土地利用部门的副局长水某和土地利用科吴某尽快把这块地的土地出让手续办好。2010年年底,这块土地通过挂牌的形式,由郑某实际控制的河南某房地产公司摘牌。

  郑某为了表示感谢,于2013年12月份安排公司人员向李宏伟指定的郑州某钢材公司出纳李甲的银行账户汇款100万元,该公司是李宏伟妹夫李某经营的。2015年3月份,李宏伟害怕被查处,和郑某商量后,将位于郑州市金水区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过户到郑某指定的人员名下。案发后,郑某退交非法所得46.3万多元。

  2014年下半年,李宏伟和郑某、刘某等人在一起吃饭时,李宏伟说,他想给在北京女儿李丁买一辆20多万元北京牌照的车,看谁有办法能弄到北京车牌。郑某说,他有个同学在北京,找同学试试。后来,郑某给李宏伟打电话说车和车牌都弄好了,买了一辆丰田霸道,车牌也挂好了。

  2015年4月份的一天晚上,李宏伟对郑某说,现在房某被组织调查,房某不能出事,不然的话会连累到他,李宏伟知道郑某给房某送过100万元现金。郑某当时比较害怕,李宏伟说:“现在必须找人活动,看能不能把房某捞出来。”他让郑某马上准备1000克黄金,用于捞人。郑某安排公司财务人员买了价值20多万元的800克黄金,送给李宏伟。一个月后,李宏伟又让郑某买台尼康或佳能的单反相机和镜头,用于送人。之后,郑某安排他人买了价值3.5万元的相机一部,送给李宏伟。结果李宏伟将800克黄金兑换成现金自己花了。

  2009年4月份的一天,在郑州市金水路一家宾馆门前的停车场,煤老板郭某对李宏伟说某煤矿矿井技术改造验收的事情,让他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办。之后,郭某从轿车的后备箱搬出来一个王老吉箱子,里面装着50万元现金,他把这个箱子放到李宏伟车的后备箱里。

  2015年春节前后,由于郭某在卢氏县的企业经营不善,欠外债2000多万元,债主天天找他要钱,他想起之前自己送给李宏伟的50万元。他就给李宏伟打电话,说自己急用钱,让李宏伟想法给他弄50万。

  由于2014年三门峡市主要领导干部频频出事,李宏伟也如坐针毡,他让郑某准备50万元给郭某,郑某分两次给郭某50万元。

  2015年11月份的一天中午,李宏伟妻子杨某约郑某在三门峡市一家海鲜酒店吃饭时,杨某说她和女儿李丁两人准备读EMBA,学费要11万元钱。后来,杨某给他打电话说,马上该交学费了,让他给她准备11万元钱。2015年11月底,郑某安排公司出纳严某往李某女儿的银行卡上转了11万元钱。

  此外,按照李宏伟的要求和安排,2014年11月,郑某送给他10万元用于解决其个人费用;2015年4月,郑某为李宏伟在北京的住房购买家具两套,价值8.8万。就这样,李宏伟先后索要、收受郑某财物共计286万余元。

  “借”巨款不还吃高息

  陕县(后改为陕州区)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原煤储量4.2亿吨,铝矾土储量2亿吨,黄金储量25吨,采矿业已成为陕县的支柱产业之一。

  2008年左右,苌某在自己煤矿里发现了铝矿石,按照规定在煤矿区内不允许再开采铝矿。苌某找到分管工业的副县长李宏伟,让他给有关职能部门打招呼,默许他开采铝矿石。后来,李宏伟给陕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打了招呼,让他们在苌某的煤矿开采铝矿石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时国家要求小煤矿进行产能升级,要求煤矿每年要达到15万吨的产量,否则就要予以关停。为此,苌某也找到李宏伟,让他给有关部门打招呼予以关照,让自己能够边技改边生产。李宏伟给县安监局等职能部门的领导打了招呼。

  2009年4月份左右,苌某和李宏伟一块去北京,李宏伟让苌某给他准备200万元钱买房子。从北京回来后,苌某考虑李宏伟是陕县分管工业的副县长,自己开矿的手续不全,为了和李宏伟搞好关系,苌某按照李宏伟的安排,将200万购房款交给了李宏伟的妹夫李某,李某将该款用于北京购房并将房子办在了李宏伟妹妹李甲名下,该房购买价为215万多元,2013年该房子装修好后由李宏伟的子女居住。经权威部门评估,该房市场价值970多万元,李宏伟所得孳息为700多万元。

  2011年9月,三门峡个体老板左某因为煤矿的事,找李宏伟帮忙。李宏伟让左某给他女儿李丁买一辆北京牌照车,他让左某把购车款、上牌照的费用先垫出来。过了一个多月,左某在北京以李丁名义购买了一辆白色大众途观车,购车等各项费用共花费24.68万元。半年后,李丁通过自己摇号,摇到一个北京牌照,将这辆车挂上了北京的牌照。

  2011年至2012年,李宏伟借调至三门峡新区指挥部工作,先后担任三门峡新区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三门峡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李丙在三门峡湖滨区和别人合伙经营一个房地产项目,希望李宏伟找湖滨区的领导协调项目。另外,将来新区有啥建设项目让他公司干。

  一次,李宏伟对李丙说,他女儿李丁准备去美国留学,一年的费用大概需要一二十万元,需要读两年。听话听音,李丙安排公司人员给李丁银行卡汇去40万元。

  2015年9月份左右,河南省纪委工作人员调查李丁大众途观车来源,李宏伟决定把购车款给左某。于是,他向李丙借款30万元,25万用于归还左某购车款。前后两次,李宏伟共向李丙索贿70万元。

  2013年4月份左右的时候,李宏伟担任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之前,市委政法委在三门峡市湖滨区团购房,李宏伟就向陕县王家后乡某煤矿实际控制人刘某要了20万元钱,交购房款。李宏伟在陕县任职时,曾对刘某的企业给予照顾。

  2012年5份的时候,李宏伟妻子杨某对刘某说,郑州有个房地产项目需用钱,想找几个人凑够1500万元放进去,这家公司用一段时间钱会还给他们。刘某不想参与。后来,李宏伟让刘某借钱给杨某,三个月就还。刘某考虑到李宏伟是领导,之前帮过他的忙,就往杨某提供的河南某置业公司的账户转了200万元,李宏伟在办公室给他打了张内容是“今借到刘某贰佰万元,三个月还清,李宏伟6.4”的借条。

  到了9月份后,刘某多次给李宏伟要钱,李宏伟没有还他钱。2012年10月份左右,李宏伟给了他一辆价值40万的丰田霸道越野车。此后,刘某又陆续向李宏伟要过几次钱,李宏伟让他找杨某,杨某说钱没有要回来。2014年冬天的一天,刘某以银行贷款12月份到期了,没有钱还银行为由,向李宏伟要钱,李宏伟将陕县大营镇一套房子抵给他,那套房子值60万。

  杨某通过刘某借给他的200万元,加上另外筹措的700万元共900万元,放在李乙实际控制的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吃高息。李乙用了7个月时间,连本带息给杨某1400万元。这1400万元她又分别放在某钢材公司、某实业公司等单位获取利息。至案发,李宏伟收受刘某的200万元共违法获利400多万元。

  行贿市委书记100万

  李宏伟因涉嫌受贿罪,2017年10月1日由河南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决定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11月14日被延津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2017年11月24日由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2017年12月15日,延津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宏伟犯受贿罪、行贿罪,向延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08年至2017年8月份,李宏伟在担任陕县副县长、三门峡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灵宝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陕县某煤矿等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索要上述单位及个人财物共计880多万元;2012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被告人李宏伟为谋取职务上的提拔,先后9次到时任三门峡市市长、市委书记赵海燕的办公室送给其现金共计1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宏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宏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辩护人辩称,李宏伟与刘某间的200万元往来应该是借贷关系而非受贿。

  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宏伟与刘某平时无经济往来,刘某之前并不愿意“借”给李宏伟200万元,但是考虑到李宏伟的领导身份,以及之前李宏伟为其实际控股的煤矿提供过帮助才同意的,但是李宏伟具有归还的能力,一直未归还。在刘某多次向李宏伟要钱的情况下只是用一套房和一辆车抵了100万元。

  法院认为,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第六部分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受贿。

  法院审理查明:李宏伟在任三门峡市民政局副局长期间,为了在工作上及个人职务升迁上能够取得时任三门峡市市长赵海燕的支持,在中秋节、春节期间到赵海燕办公室,9次送给她100万元现金。

  法院审理查明,李宏伟通过收受贿款,用于购买房屋或投资,至案发已产生孳息及利息1100多万元。

  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宏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延津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宏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被告人李宏伟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李宏伟非法所得及孳息应当予以没收;被告人到案后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退还全部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2018年4月14日,延津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李宏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万元;涉案赃物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非法所得及孳息1100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栏目责编: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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