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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八项机制 促进代表履职
 
◎贺付山

  河北省广平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着力加强“代表机关”建设,通过出台《广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制度,建立完善了建议办理、“家”(站)活动、培训代表、联系代表、代表参与工作、会议审议、履职考核、不称职人大代表退出等八项机制,有效促进了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为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代表建议办理机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办好代表建议作为回应群众呼声的重要渠道,通过探索实践,形成了及时交办、重点督办、分工督办、现场督办和代表参与督办的办理机制,人大代表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实现“四连升”。

  人代会闭幕后,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在20日内将代表建议进行整理归类,经主任会议审核后,协调召开县委、人大、政府主管领导参加的交办会议,做到及时交办。从代表建议中选取20件重点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督办,保障重点建议办理。打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一委督办的惯例,由各工作委员会按工作性质分工督办,实现了工作对口、职能对口、督办对口。每年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工作委员会按照分工,邀请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和所在乡镇人大主席进行现场督办,查资料、看现场、听汇报,当场指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杜绝了办理过程中的“文来文往”和“人情办理”现象,倒逼承办部门扎实办理。

  二、“人大代表之家”(站)活动机制

  为发挥好“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平台作用,广平县人大常委会到山东省青州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考察,借鉴其经验,形成了“人大代表之家”(站)活动机制,并为每个乡镇人大主席团申请了5万元年活动经费,有力保障了“家”(站)活动开展。规定每双月25日为“人大代表之家”(站)活动日,驻广平的全国、省、市和县、乡五级人大代表按分组在“家”(站)开展活动,活动由各召集人召集、组织、反馈。每次活动前,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活动主题。今年广平县人大常委会分别以“察民情提建议”“ 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为主题开展了两次活动。除集中学习、调研、视察、接待选民等常规动作外,各“家”(站)可以采取不同的自选动作,不拘泥形式。明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专职委员负责所在“家”(站)活动的督导,既参加活动,又进行督导,确保活动不走样、见效果。

  三、代表培训机制

  制定了代表培训五年规划,通过三种方式促进代表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代表综合素质。第一,开展专题培训。一是对广平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和驻广平的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进行初任培训,确保具备基本履职能力;二是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前开展学法活动,或者邀请法院、检察院、财政、审计、发改等业内人士进行专项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储备。第二,邀请专家授课。每年都举办一期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邀请省市人大有关专家来广平授课,进一步提升了人大代表的职责意识、丰富了履职方法。第三,抓好日常学习。一是把人大代表集中学习作为“家”(站)活动日的规定动作,提前确定学习内容,印发学习资料,指导人大代表学习;二是坚持为人大代表订阅《公民与法治》《人民代表报》《邯郸人大》等报刊,方便人大代表学习;三是通过“广平人大”微信公众号经常性发送工作动态和履职培训内容,方便人大代表随时学习。

  四、联系代表机制

  第一,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审议通过了《广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系工作暂行办法》,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定向联系人大代表名单,要求每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3~4名县人大代表,且每季度至少面对面联系一次,了解人大代表的工作生活动态,听取意见建议,指导人大代表履职;县人大常委会每季度通报联系人大代表情况,促进联系人大代表实现常态化。第二,坚持半年集中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每年年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组带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七个乡镇和县直代表组集中联系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听取、转办代表建议。第三,设立人大代表接待日。建立人大代表接待室,把每月15日设为人大代表接待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专职委员轮流接待代表来访,受理人大代表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第四,强化网络联系互动。建立了人大常委会、专委会和省市人大代表3个独立工作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同志还加入到七个乡镇代表工作群,转发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动态、领导讲话、履职典型和学习资料,及时收集人大代表反馈的意见建议,双向联系互动更加便捷。

  五、人大代表参与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代表列席会议、参加活动机制。为实现基层人大代表届内至少参加一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或活动的目标,每次会议前由7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各推荐一名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组织三察(查)活动时邀请3名工作或专业背景相关的人大代表参加,坚持对口专委会成员列席会议、参与活动,人大代表参与的深度、广度不断提升。二是重项工作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向人大代表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和政府民生实事安排草案,广泛征求基层人大代表意见,切实将人大代表和民众意愿落实到人大和政府工作中。三是建立人大代表参与社会管理机制。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督促建立相关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重大项目论证会、价格听证会、民生实事座谈会和热点案件审判,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人大代表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

  六、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机制

  重点从会前、会中两个方面完善机制,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一是实行全员调研,会议召开前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与调研,确保人人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求报告部门提前7日提交报告,保证会前审查报告的时间,确保了内容审得透、问题找得准和建议的针对性。二是修订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议发言内容、结构和时间要求;实行分组审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两组同时进行审议,充分保障组成人员发言时间,有效提高了审议效率,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显著提升。

  七、代表履职考核评议机制

  一是代表履职登记机制。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一人一档,如实记录会议期间履职和闭会期间列席会议、参加三察(查)、“家”(站)活动、培训活动、走访联系选民等情况,并作为优秀人大代表评选和连任的重要依据。二是年度履职考核机制。制定了县人大代表履职百分考核制度,年底根据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和乡镇人大掌握的情况进行百分考核,考核优秀的作为年度优秀人大代表评选的重要依据,考核不称职的由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三是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机制。年底前,组织人大代表到各自选区向选民述职,由选民进行评判,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结果记入代表履职档案,倒逼人大代表履职。

  八、不称职人大代表退出机制

  一是问责罢免退出机制。对人大代表中违法违纪的,启动问责程序,依法暂停人大代表资格或罢免。二是负面影响退出机制。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选民举报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责令辞去人大代表职务。三是履职无为退出机制。对两次无故不参加人代会、连续三年不提建议、连续三年不参加县乡人大活动的人大代表,责令辞职。四是考核评议退出机制。连续两年考核评议被评为不称职的,启动退出机制,责令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或依法罢免。(作者系河北省广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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