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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法院:五项措施打好“精准执行攻坚战”
 
◎姚凌峰

  为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和省高院、市中院提出的打好“精准执行攻坚战”的工作要求,推进“七个一批”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以实际行动打赢破解执行难这场硬仗。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攻坚克难的根本保障,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汇报唐山市执行体制改革和乐亭县执行工作情况;根据唐山执行体制改革现实情况,牢固树立法院“一盘棋”思想,坚持分工不分心,凝心聚力,强化协作;组织召开专项工作调度会,传达学习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省高院院长卫彦明在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讲话中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决策部署,举全院之力打好“精准执行攻坚战”。

  二、积极协调,保证支持

  积极为驻地执行分局和执行大队顺利开展工作创造多方面的有利条件。经过沟通协调,乐亭县政府每年给乐亭县人民法院增加预算10万元作为执行专项经费,充分保障执行大队工作;在硬件上,为驻地执行分局和执行大队提供办公场所、执行信访接待室,强化执行装备建设,办公设备、设施配备到位。同时,在原日常保障1~2辆警车的基础上,再抽调1辆警车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为全力攻坚决胜解决后顾之忧;重大案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给予统筹协调,精准施策,2017年以来,化解2起涉及僵尸企业处置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重大执行案件,综合成效明显。

  三、充实人员,合力攻坚

  按照市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执行攻坚战”人财物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牛向阳院长讲话要求,迅速补齐补强执行人员。在原有7人的基础上,又抽调9人,到执行大队协助工作,缓解执行工作案多人少压力;按照市中院“精准执行攻坚战”包保责任制的要求,严格落实院长作为共同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履行工作责任,多管齐下,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为更好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创造有利条件。

  四、控减增量,源头解纷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同时,积极推进以“一乡一庭”建设为重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拓展诉调对接,促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促进自动履行,减少执行难的基础成因;积极开展诉前保全工作,破解保全担保难题,为案件将来能够顺利执行奠定基础;积极优化诉讼服务,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和省高院相关文件精神,引入保险公司参与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为申请人保全担保开辟新途径,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工作效率。

  五、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系列部署及有关文件汇编成系列宣传手册,在诉讼服务中心、基层法庭供当事人阅读,在立案环节和诉讼环节同步发放;将“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及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引导诚信诉讼,营造人人参与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社会氛围,让诚信守法、理性诉讼深入人心;积极协调县电视台大力宣传执行工作,并为其提供宣传经费,在《法治乐亭》栏目进行宣传,有效地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了执行威慑力,形成了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共识,营造了全社会理解执行、支持执行、配合执行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乐亭县人民法院始终为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坚持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有效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2017年以来,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5件,审理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案件1件,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形成了有力震慑。作者系乐亭县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