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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花园区人民法院:不忘初心奋发有为 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杨致勇

  近年来,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按照公信立院、质效建院、从严治院、文化兴院的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职,司法为民、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2017年,法院荣立集体三等功。

  依法履行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新成就

  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忠诚履行审判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惩处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注重证据的前提下,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等案件,彰显高压反腐态势。二是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为全区发展保驾护航。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解社会关系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加强对劳务纠纷案件的审理,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银行、农联社等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执行到位,有效化解不良债务,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三是加大执行力度,推进社会诚信建设。部署开展“夏季攻势”、涉民生案件等专项行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推进了社会诚信建设。

  变被动审判为主动司法引领,服务保障大局推出新举措

  增强法院工作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一是把法律讲在源头。紧扣下花园区发展思路,从重大项目起步节点即介入提供司法服务,主动作为,向政府推荐法律顾问,全程跟踪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印发了《土地征收百问百答》《房屋拆迁程序性规定》《拆迁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等法律小册子。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保障好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二是用好用足诉前调解。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乡村干部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处理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问题,依法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开展。三是积极参与京津冀司法协作。参加京津冀三地中基层法院司法合作,与京津冀29家法院签署了司法合作协议,着力实现司法裁判尺度的统一和司法能力的有效提升。四是积极服务脱贫攻坚。探索以党建带扶贫、以扶贫促党建的新模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结对帮扶定方水乡王罗庄村、车道沟村共37户贫困户,院领导坚持每月定期到扶贫联系点开展帮扶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稳步落实。一是制度先行,确保司法体制改革不懈怠、不跑偏。注重发挥党组核心作用,统一思想,强化担当,集中研究制定了《关于组建审判团队的意见》《内设机构改革方案》《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管理的意见》等文件,为改革提供系统而完善的文件依据。二是稳妥落实员额制改革,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入员额法官9名。目前除司法警察外,法院人员基本分成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管理。三是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推进扁平化管理新模式。将原有11个内设机构调整为5个职能部门。在此基础上,改变审判组织模式,组建了5个审判团队。审判团队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细化入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推行权责明晰的扁平化管理新模式。四是压实入额法官办案,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实施关于“未入额法官不得独立办案”的相关规定,严格入额法官办案,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压实入额院、庭长办案责任,提高了院、庭长办案比例。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办大案、办难案成为新常态。

  多元力量满足多元司法需求,司法为民取得新成效

  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打造司法服务品牌。一是筑牢一乡一庭主阵地。重点加强“一乡一庭”建设,按照“法庭有位、法治有声、法官有影”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乡法庭“六项职能”,努力做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成立了张家口市首个驻村法官工作站——武家庄法官工作站,法官采用定期驻村和“随叫随到”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就地进行法律咨询、就地解决纠纷问题。二是推进人民陪审员改革。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选任了57名人民陪审员。三是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改造传统审判法庭的布置模式,变对抗式审判为引领式审判,建立了充满法治温情的家事审判庭。解决纠纷以调解为主,多做明法释理工作,不仅解开“法结”,也打通了“心结”。

  面向未来,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将不忘初心,奋发有为,紧扣新时代、新使命,适应新矛盾、新要求,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作为、新发展,为建设文明、和谐的“山水花园·智慧城市”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