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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良法 促发展 保善治
——河北省设区市立法工作呈现新作为
 
◎马丽宽

  目前,我国所有的设区的市均被赋予了地方立法权。设区的市开展地方立法,曾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立法法修改之前,除省级之外,地方立法权仅为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所享有。这些市被称为“49 个较大的市”。一些市梦寐以求,甚至申请二十多年,希望成为“较大的市”,以获得地方立法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的数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5 年3 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立法法修改之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分两批赋予8个设区市地方立法权,加上之前就有地方立法权的3个“较大的市”,河北省11个设区的市全部获得地方立法权。随后,河北省11个设区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地方立法工作,实现了通过立良法,达到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目的。

  “新修订的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全省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践行担当、有为、创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立足全省改革发展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立法工作呈现出新气象、新作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认为。

  围绕中心工作 服务发展大局

  河北省各设区的市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把立法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摆在依法行权的首要位置,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力求使出台的每一部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影响。

  张家口地处北京上风上水,是国家定位的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也是2022年冬奥会的主赛区。筹办冬奥、建设“两区”是中央和河北省委交给张家口的政治任务,是张家口承担的国家大事。特殊的区位、特殊的使命和特殊的时期,给张家口的立法工作提出了特殊要求。“面对这种难得的历史机遇期,我们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可操作性,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务实管用的良法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青春表示,针对冬奥会城市运行和赛会服务方面的法制需求,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将保障冬奥会与保证张家口城市建设和管理实际需要相结合,启动了张家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冬奥会志愿服务等立法项目,为冬奥会筹办提供务实管用的法治保障;为了充分发挥立法在推进“两区”建设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张家口市禁牧条例》,启动了张家口市城市园林绿化、草原天路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湿地保护、秸秆利用和禁止焚烧、坝上地下水管理、清水河管理等立法项目,助力“两区”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也是国家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对承德提出的核心定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承德面临的生态压力日益增大,生态环境在整体得到改善的同时,也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为加强和规范水源涵养工作,推进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承德市选择制定了该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把水源涵养保护工作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制定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符合承德实际,符合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总体要求,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回应社会热点 确保管事顶用

  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也是人大立法工作应该关注的聚焦点。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河北省各设区的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破解重点领域难题、推动重点领域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015年10月和2016年5月,位于河北唐山遵化市的清东陵接连发生文物被盗案件,虽然相关案件很快侦破,被盗文物被追回,但清东陵的保护管理工作却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强对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管控;制定严格的项目准入制度;组建保护区综合执法大队;成立清东陵公安分局……针对清东陵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对《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制定配套规定和措施,确保法规有效实施。修订后的办法较之前规定责任更加明确、要求更加具体、处罚力度明显加大,随着办法的修订施行,清东陵的管理主体、管理规范、禁止行为等都更加清晰和明确,把清东陵的依法管理水平推向一个新高度。

  秦皇岛市针对停车场供需矛盾突出,群众对停车难、停车乱和乱收费问题反映强烈的现实,在没有直接上位法的情况下,坚持创新性立法,将秦皇岛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聚焦停车场管理,依法整顿停车秩序,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切,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辰彦介绍说,在制定2016年立法计划时,有关方面提出了制定秦皇岛市城市管理条例和环境保护条例等建议。他们研究后认为,类似立法项目切口过大,范围过宽,针对性不强,难以深入具体,搞不好就会成为无实质内容的重复立法。“最后,经过反复论证,我们针对我市停车场供需矛盾突出,群众对停车难、停车乱和乱收费问题反映强烈的现实,制定出台了《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有关主管机关以该条例为依据,依法整顿全市停车秩序,并在城市区新施划3.3万个停车泊位,停车场违法收费、私设地桩地锁侵占公共资源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停车秩序明显改善。”

  反映群众诉求 体现人民意愿

  立法为民是地方立法工作的基本原则。各设区市树牢人民至上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广开言路,问计于民,积极回应民生热点,使地方立法最大程度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

  乘车主动让座、有序排队不插队、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2016年开始,由石家庄市民投票评选的十条文明行为准则正式公布。然而,一些人的不文明行为还是让市民广为诟病。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的,处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行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或者闯红灯的,处以警告或者五元罚款……7月1日起施行的《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明确规定了15项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并明确了具体的惩罚措施。该条例直接回应了市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突出了城市文明建设管理的短板,是河北省首部规范公共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是立法为民的典型案例。“我们牢牢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在广泛征求和梳理人大代表、社会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围绕本地区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以及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利益保护问题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工作。”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司存喜表示,仅去年一年,在征集立法规划项目时收到的来自各方面的立法建议项目就有135件(次),为历届之最。在制定公共文明行为条例过程中,征集到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就有300多条。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的优势,积极向人大代表征求立法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和专委会会议审议法规案,创造条件使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全过程。他们还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覆盖广、接地气的平台优势,通过人大代表进站活动征求立法建议。通过广泛征求民意,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的《廊坊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二审表决通过,《廊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工作初步完成,预计明年审议通过。

  突出地方特色 保障地方发展

  沧州市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制定了《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邢台市治理采砂难题,全票通过《邢台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衡水市紧密围绕衡水湖的保护,启动了《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突出地方特色,是河北省地方立法呈现的首要特点。”周英表示,各级人大坚持立足本地实际,适应地方需求,在维护法制统一前提下,充分体现地方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充分满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追求小而精,有几条就立几条,重在管用、重在实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保定近代工业基础雄厚,槐茂酱菜1671年(清康熙十年)开业,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新中国面粉厂始建于1919年,保存至今的厂房建筑群对研究民族工业发展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保定建立了“八大厂”,是中国工业发展的一个缩影。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这些老字号企业已成为城市的记号和工业遗存,其去留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保定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古城保定的这一特有现状,去年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保存城市记忆,传承工业文明。保定成为全国第三个制定此项条例的地级市。据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誉峰介绍,自2015年8月保定市拥有立法权以来,已经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3部法规,今年正在开展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以及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嘉禾山保护2部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

  邯郸市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探索“滚动式”立法新机制,把电梯安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等立法项目列为储备和调研项目,通过前期介入法规起草,做实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工作,以备条件成熟时,通过“预转正”程序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确保重大立法决策部署及时启动。“自1992年国务院批准我市为较大的市,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邯郸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50件,废止14件,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36件。这些法规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邯郸发挥了积极作用。”邯郸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永斌表示。

  “总体来看,全省地方立法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取得了许多好成绩、好经验、好做法。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地方立法工作中还存在不平衡、不到位、不深入的问题。”周英认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完善机制制度,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确定立法工作的思路和重点任务,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栏目责编: 马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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