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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岔路遇见司马迁
 
◎吕传彬

  如果时间可以重复,人们就可以反复体验生活,那么人存在于世间就变得自由,但也失去意义性。正因为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人生的抉择就变得至关重要。无论你选择何者,对于未来都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决定。当你决定选择其中的一条路,就否定了其他的可能。面对抉择,如何取舍,令人为难,有些抉择往往决定每个人的命运,每当我们徘徊在这样两难的困境时,果敢得当的取舍,就显得尤其重要了。

  司马迁的《报任安书》道尽了他在人生两难中的抉择。父亲司马谈临终前,把自己未能实现的理想和事业,交给了他。他在继承太史令的职务后,决心实现父亲遗志──撰写一部史书。但在写作的过程中,却因为李陵说情,触怒汉武帝,又因无钱自赎,只好接受残酷宫刑,以免除一死。

  肉体的摧残打击不了他,精神的屈辱却令他难以忍受。“诟莫大于宫刑”“行莫丑于辱先”,他成为“刑余之人”“刀锯之余”的“闺阁之臣”,足以污辱祖先而让天下人观笑,再无面目“复见父母丘墓”,处在这样的境地,他如何还能活下去?

  生既不堪,死又不能,命运在司马迁面前摆出了人生难题。古训名言:“士可杀不可辱”,为何他没有选择像屈原以圣洁的一死,来维护人格的清高呢?历史可以延续,但生命与死亡却是不可重复和替代的。司马迁绝非畏死之人,对他而言,活着,无疑是比死更加艰难的决定;活着,实在比死更需要有沉重的勇气。

  他隐忍苟活,就是“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他在维护人格尊严和实现生命最终价值之间思量,经过艰难权衡后,他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小小太史令,一死也不过是“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以异?”何况,即使他慷慨死节,人们也不会认他是为节义而死,而是“智穷罪极而不能自免”去死的。

  他在内心深处展开了一场激烈的生与死的交战。难道只有一死,才能保住人格的尊严和荣誉?难道人生的价值,只体现在荣誉、尊严和人格吗?如果放弃了那部凝聚理想、心血和时代要求的大书不顾,那么,即使得到了死节的荣誉,保住了清高的人格与体面的光采,又有何用?相反的,如果这部钜著可以完成,那么人生的价值就能获得实现,这一切的屈辱、痛苦又算得了什么?

  他体会到生命不但属于自己,更属于这本大书,他没有权利在这部书未完成前轻易死去。生死交战的结果,是生战胜了死,从痛不欲生,到“就极刑而无愠色”,而无怨无悔,他选择了艰难地生、痛苦地活,这个选择乃是一个大智大勇的决定。

  对他而言,什么时候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在死亡之前做了什么。“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只要活着,脚下便有路,人生就可以创造价值;失去了创造与贡献,就失去了人生的意义。

  在这个思想的支配下,任何痛苦都不能搅乱他内心深处的宁静。为了完成《史记》一书,他存活了下来;当书完成时,一切的耻辱都得到最大的抵偿。

  他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富于洞察力和预见性的文学巨擘,他用自己的生命铸造了奇迹。

栏目责编: 白玲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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