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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郭彦洪

  河北省唐山于1986年获得地方立法权。32年的实践证明,地方立法在保证国家法律实施、推进地方改革开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用重大。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同时,河北省委、省人大以及市委对地方立法工作重视程度高,要求标准严,寄予的期望大。为此,本届唐山市人大及常委会履职伊始,就把立法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摆在依法行权的首要位置,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力求使出台的每一部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影响,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2017~2022年,唐山市人大常委会规划立法26部,目前已立改废4部。

  一、坚持“三个符合”,确保地方立法的正确方向

  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尽管地方立法权限收窄,但立项选择的空间仍然很大。制定符合实际、管用、有效的良法,在立项上必须精益求精,确保地方立法的正确方向。在实践中,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三个符合”:一是符合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需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两个百分百”,即立法项目百分百紧扣改革所需、发展所向,百分百体现改革新举措、发展新经验,使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相伴相成。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唐山“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的指示和省委“两个率先”的要求,市委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一港双城”建设等10项工作作为战略重点来抓。唐山作为京津冀2+26通道城市,在环境保护上必须执行严于国标的标准,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十分迫切;充分发挥唐山沿海优势,确保宝贵的港口岸线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制定港口建设管理条例十分必要。为此,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这两部条例优先列入今年立法计划,正在组织调研起草,力争尽快出台。二是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期盼。树牢立法为民思想,做到民众有所呼、立法有所应。本届市人大立法规划的26部立法项目,全部是市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求和梳理人大代表、社会各方面意见,按照统筹兼顾、急需先立的原则确定的。其中,与民生直接关联的项目占70%,涉及权益保障、食品安全、饮水安全、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比如,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房地产交易问题,为了筑起防范风险发生的法律防线,本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第一年,就着手修订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对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作出相关规定,确保群众在房地产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三是符合宪法法律精神和地方实际。把维护法制统一、体现地方特色作为立法工作遵循的重要原则,立法项目选择和条文制定,遵崇上位法精神、不重复上位法规定。根据上位法变化,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去年,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废止了暂住人口管理条例,修订了唐山市地方立法条例等3部法规;今年,计划修改法规3部。坚持把向省人大常委会沟通、请示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立法规划和计划、重要法规条文的制定,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法规质量是法规的生命。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法规精品”,避免法繁扰民和法劣误事。一是着力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立法沟通工作规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规程》等十项制度,从机制上保证法规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前,必须开展立法调研、必须征求人大代表和立法联系点意见、必须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必须开展立法论证、必须进行立法听证。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修订,就是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邀请国家发改委、南开大学房地产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等单位专家教授,对条例的可行性进行深入论证;又组织召开近百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听证会,9名听证陈述人针对预售信息公示、中介机构管理等问题发表意见,有6方面的意见得到采纳。唐山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联系点建设,在高校、法学会、律师协会、“人大代表之家(站)”设立立法联系点37个,全部挂牌。其中,31个设在“人大代表之家(站)”,既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又使“人大代表之家(站)”活动更加丰富。二是着力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人大及常委会主导立法,是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的重要举措。本届唐山市人大常委会组建以来,始终坚持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重要制度设计和工作进度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高度重视法规起草调研环节,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提前介入,切实保证立法质量。对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等专项法规,建立由法制委员会牵头、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起草机制;对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涉及多部门管理职责的法规,建立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政府副市长双组长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着力破解法规草案起草中的重点、焦点、难点问题,提高立法实效。三是着力加强立法队伍建设。立法质量高不高,关键在立法队伍强不强。在队伍建设上,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主要抓了“一为主,两依靠”。“一为主”,就是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立法机构的主力军作用。市人大建立了11人组成的法制委员会,以“工匠精神”履行统一审议职责;本届人大换届前后,调整充实了法工委工作机构人员,选任具有重点大学法学学历和立法工作经验的两名同志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引导法工委的同志们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切实担当起立法工作的重任;并拟设立立法研究中心,增加全额事业编制4人。“两依靠”,就是依靠咨询专家和知名高校的人才智力协助做好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聘请了71名咨询专家,建立立法智库,就立法中的专业问题及时听取专家意见;与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达成合作意向,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草案委托其作为第三方进行起草。

  三、坚持全力推动法规实施,确保地方立法顶事管用

  立法的目的在于实施。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把推动已制定颁布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作为依法履职的重点,着力抓了三个方面:一是加强法规宣传。每部法规颁布时,都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通过媒体解读立法宗旨、要义和重点,最大限度地扩大法规的社会影响。加强法规集中宣传,今年从4月份开始,采取市县两级人大联动的方式,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宪法和地方法规集中宣传活动。目前,已举办专题讲座、“法律九进”等集中宣传活动750多场次,在两级媒体开办专题专栏宣传600余期,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00多万份,推动全市上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督导建立配套机制。坚持根据法规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制定配套规定和措施,确保法规有效实施。如去年新修订的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实施后,唐山市人大常委会督导市县两级政府,及时修编《清东陵文物保护规划》,加强对 80 平方公里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管控,制定严格的项目准入制度。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专门组建了保护区综合执法大队,并经省编委批准正式成立清东陵公安分局。三是强化执法检查。通过听取审议实施情况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视察等多种形式,对实施一年以上的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去年,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对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4部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归纳提出意见30余条,责成政府部门认真整改落实。今年,重点检查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5部法规实施情况,推动各项法规的落地落实。(作者系河北省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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