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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政府”幻梦的破灭
 
◎王贞虎

  1923年7月初,工商界巨头群集的上海总商会,在全国人民愤怒声讨直系军阀曹锟策动“僭窃政权”,要求“国民自决”的救国声中,发起组织了一个“民治委员会”。此举引起了社会上的责难和非议,指责上海总商会包办组织“商人政府”,而上海总商会中当选的“民治委员”们则矢口否认有染指政权的企图。一时间,攻之者言其有,辩之者辟其无,舆论沸扬。究竟这个“民治委员会”组织者的真实意图何在呢?

  中国商人素以“在商言商”为其恪守的行为准则,但在西方议会政治的思想影响下,也逐渐萌生了议政参政意识,而视“在商言商”为传统痼疾。到20世纪20年代初,从厌恶北洋政权蠹国殃民的心态出发,又开始接受“直接民权”的观念。1923年6月13日,直系军阀曹锟驱逐总统黎元洪,以国务员高凌霨等临时摄政,并蓄谋僭窃总统高位,这一事件,遭到了国内民主势力的同声谴责。上海工商界在政变的当天,包括商界团体上海工商学界、各同乡会等代表约50余人举行紧急会议,会上首先提出了“直接民权”的主张,认为作为平民代表,应尽主人翁天职。代表中小民族资本家利益的上海各路商界总联合会发表《对政潮重要宣言》,指斥曹锟一伙为“满布朝野”的“亡国妖孽”,提出“国民自决”的政纲,认为“民国犹一公司,国民犹之众股东,京内外凡百执政,总分公司中之职员耳。今各职员横行无忌,居股东地位者,断无任其败坏破裂,置公司血本于不问之理”,表示不承认曹锟政权,暂停缴解税款给北京当局,由全国各界发起召集国民会议,公推德望较孚者组织国务委员会处理国是。

  上海工商界要求的“国民自决”,就是以工商业资产阶级为主体组成一个“民治”机关,取代军阀政府,行使国家最高权力。他们认为“最后一线希望,全在纯洁商人与平民”,依靠这个力量,民治就可以实现,政治就可以清明。他们把实现“民治”的希望寄托于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享有一定社会声望的上海总商会身上。可是,控制上海总商会权力的某些上层人物一开始举止比较审慎,并不轻易附和“民治”主张,而于政变的第二天以该会名义发表了一个不痛不痒的电文(寒电),仅仅批评国会议员对政局变化“不发一议,不设一谋,驯至政府虚悬,狐鼠横行,实属贻羞中外,辜负委托”,要求约束总统内阁。这些委婉词令,同当时上海各界爱国人士的“民治”要求很不协调,引起了社会舆论的非议。上海商界各团体纷纷致函总商会,敦促总商会转变政治态度,出面领导“民治运动”。各路商界总联合会的信中说:上海总商会为“上海商界的领袖团体”,理应“即日发起召集国民公共团体之联席会议,藉以表示真正民意”,并表示愿“追随左右,共济危局”。沪西四路、长浜路、东北城、沪北五区、吴淞路等7个商联会署名函请总商会“登高一呼”,“为全国倡”,以收“万众响应”的效果。6月17日,又有颖州、三北、嘉兴、徽宁、温州等旅沪同乡会致函批评总商会“寒电”是“僭窃”开端,且违背沪上各公团的公意。要求总商会沿着“国民自决”的途径同力合作地进行。同一天,旅沪25个省区同乡会在广肇公所召开联席紧急会议,确定了民治运动的目标,以抗税为后盾,宣称要使中华民国的民治进入正轨。经共同议决,推派5位代表敦促上海总商会推进民治运动。部分同乡会还另发专函,拥护总商会的领导地位。这是上海总商会通过自己的喉舌向社会公开表明主张“直接民权”的信号。

  7月23日召开的上海总商会临时会员大会,声势浩大、正气凛然,出席者共260余人,还有不少群众自动列席旁听,反映出“民治运动”的深入人心。大会主席、上海总商会副会长方椒伯首先致词,他毫不掩饰地指出:“当此国家存亡之秋,商人处于重要地位,各方面对本会属望甚殷,不得不谋挽救之策。”俨然以身负救国重任的商人领袖地位自命。接着,鼓吹“民治运动”奔走最力的总商会会员霍守华作了措词激烈的发言,认为“现在之中国纷乱已极,无一可赖之机关,将来一切重任,全视各省商会之举动若何”;当今“政府中断,国会违法,早失人民信仰,中华民国主权在民,今日正人民行使其主人之职权”。他要求所有当选的民治委员,须宣誓不违反民治运动,不得藉此私图幸进。如有违反民意或另有作用者,社会当以极严重之名誉惩戒,并永远剥夺其公权。大会通过了四项决议:第一,否认高凌霨等非法摄政,否认曹锟有候选总统之资格,并通电中外,宣布自本月十四日起,北京政府对内对外的种种行为,国民概不承认其有代表国家资格;第二,通电全国军民长官维持地方秩序,加意保护外人,大局问题听候人民解决;第三,宣布国会议员不能代表民意,所有一切行动概属无效;第四,关于以外种种建设问题,组织民治委员会,继续讨论进行方法。在当时,这些决议远远超出商会的职能范围,商会头面人物染指政权的意向溢于言表。然而这一推进“民治运动”的政治举措,却博得了社会舆论的同情和喝彩。《民国日报》为此发表时评说:“上海总商会非但在上海公认为有力团体,而且在全国也公认为有力团体……以难得的大会,应付非常的时局,于此可以显出上海商人对政治的真态度。”并且认为这个大会“是对军阀官僚宣战,是做民治运动的前驱,是抱牺牲主义的,是抱革命精神的”。毛泽东在《向导周报》上发表题为《北京政变与商人》的专文,热情赞扬上海商人们否认国会、组织“民治委员会”是“商人出来干预政治的第一声”,是“三年不鸣,一鸣惊人的表示”。指出“这次政变发生,惊动了老不注意政治的商人忽然抬起头来注意政治,这是何等可喜的一个消息”。当时的中共中央在对于时局主张中甚至提出:如果国民党不能承担政治建设责任的话,“民治委员会即应起来肩此巨任,号召国民会议,以图开展此救国救民的新局面。”

  “民治委员会”成立后,在将“民治运动”推向新高潮的同时,也出现了内部的分歧和裂痕,致使这一运动迅速转入低谷。这是近代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一个令人痛惜的结局。1923年7月4日,在上海总商会议事厅里,开创近代中国历史先例的民治委员会成立会正式揭幕。会议主席方椒伯在开会词中指出:“约法有言,主权在民,一般国民亦靡不视之为金科玉律,以为此系十年来辛苦经营所得之代价。”他宣称:“本会之以上海商界开其先,而希望各省区各界人士之继其后,盖亦既悬民治为标帜,则政权自不容垄断于少数人之手,势非结合全国人民为一大团体,断不足以挽已倒之狂澜。”这一天,上海各商店和各工商团体,纷纷悬旗庆祝。南京路商界联合会希望通过民治委员会组织“合法政府”,建设“平民政权”,认为“全国纯粹国民,自起治国,建设合法政府,此正其时”。一度分裂成上海两大派别的各路商界总联合会,受民治委员会正式成立的鼓舞,决定实行合并“同向此民治目标并力前进”。

  可是,由上海总商会主持组成的民治委员会,却严重地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成了孤家寡人的组织。尽管他们再三辩白并无“藉此机会以作官”的企图,但其种种作为却难以避免其包办民治委员会进而“包办商人政府”之嫌。民治委员会的组织,完全由上海总商会独家包揽。他们无视各界人民的意见,也不经过各方平等协商,片面规定所有总商会35名会董为当然民治委员。又从总商会会员中另推选出35名民治委员。因此,在全数70名民治委员以及从中产生的14名常务委员,全部是清一色的总商会成员,排斥了各界人民群众和其他工商团体的代表参加。他们竟把民治委员会的机构纳入上海总商会的隶属范围,这就暴露了其染指政权的真正用心。上海总商会的一些上层人物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能量,错把社会的信任和期望当作可以独揽“民治运动”的领导权力的政治资本,结果使各界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大失所望。上海总商会迅即成为各界群众群起而攻之的对立面。这种社会离心倾向,导致总商会和民治委员会内部的分裂。不少民治委员来函辞职,有的拒不出席会议,有的要求辞去总商会会董职务。民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只到了29人,第二次会议仅出席18人,第三次会议也只有24人,均不到应出席委员人数的半数。该会的工作,多半停留于挽留辞职委员的函牍往来,讨论组织名称、宗旨、章程条文,以及所谓“治标”“治本”等空泛议论之中。至此,民治委员会已经涣散无力,变成上海商界中少数寡头的活动场所。这种借“民治”之名,行“绅治”之实的作法,是注定要失败的。该会常务委员闻兰亭在1923年7月14日第三次民治委员会上哀叹道:“现在此会之本身如散沙一般,乌能办国家事……长此以往,恐到者愈少,不啻无形消灭。”果然,事隔不久,这个喧嚣一时的民治委员会,在成立后的几个月内,未曾办成过一件实事,空名虚悬,形同解体。一度沉浸于上海商界某些上层人物头脑中的“商人政府”幻梦,随着民治委员会的消声匿迹而迅速破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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