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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创新成为人大工作发展的强大引擎
 
◎潘国红

  长期以来,地方人大普遍存在这样一种片面认识,即人大是一种制度化了的人大,来不得丝毫的“变味”和“走样”,人大工作创新是全国人大顶层设计的课题,地方人大只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履职行权就行了,没有创新的必要和空间。在人大做工作,一般都要先问一问有没有法律规定、是怎样规定的,即使没有法律规定,也要问一问有没有惯例或先例可以遵循。这种依法依规办事的传统和观念是可贵的,但事物总有两面性,在人大工作久了,容易形成思维定势,导致“创新不足保守有余”,影响人大履职成效和人大制度的发展完善。

  人大工作创新必须立足于“用足用好”人大职权。宪法和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对人大职能作了明确界定,人大工作应当按照地方人大的权力边界,在现实的法律框架、制度框架和政治生态下,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地发挥作用。人大工作的创新,就是要把人大应有的地位、作用从宪法法律条文转变为活生生的实践,推动制度功效正常发挥和优越性充分显现。

  人大工作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是探索创新的起点和动力源。“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创新不是为“创新”而“创新”,不是搞花架子,而是根据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寻找新途径和新方法。当前,影响和制约人大工作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还很多,需要我们运用勇气和智慧,克服“路径依赖”,寻求创新突破。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创新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民主法治进步的源泉。当前,人民群众的权利观念和民主意识不断提升,期盼人大立法有用、管用、好用,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期盼监督工作能直面问题、动真碰硬,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社会关切;期盼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民主化、常态化,使人大决定更加顺应民心、尊崇民愿、表达民意;期盼改进选举和任免工作,加强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有效监督;期盼人大代表担当尽责,履职作为。实践无止境,创新无止境。人大工作过去在不断探索创新中发展,现在也需要在不断探索创新中继续向前推进,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与人民群众期盼同频共振,与时代发展齐头并进。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杜绝“二线”意识,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摒弃人大工作只是“走过场”“走程序”等错误思想,提高工作创新的担当和胆识,推进人大工作更具时代特色和发展活力。

栏目责编: 陆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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