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为强化人大司法监督职能,促进公正司法,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在全市率先开展对法官、检察官的履职评议,增补了“两官”任后的监督空白。2016年以来,丰南区人大常委会已开展3次评议工作,14名法官、检察官接受了履职评议。
一、明确目标,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以宪法和监督法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经广泛考察论证,丰南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唐山市丰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法院法官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层面为“两官”履职评议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办法规定评议范围涵盖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全体法官、检察官;评议内容包括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落实司法公开和规范司法行为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等四方面内容;评议工作一般每年开展1~2次,每次评议4~8人。开展履职评议,目的是进一步健全人大监督机制,实现区人大常委会对“两官”任命和监督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两官”的法律意识、司法水平和履职能力,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程序,确保监督的规范性。为确保评议工作公正高效开展,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组,工作组由区人大法制委员会成员、区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等人员组成。评议工作组精心组织,细化方案,严格程序,周密实施,将评议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前期准备。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会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主要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或根据工作实际和社会反映,确定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并通过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各界征求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的意见及建议。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并拿出初步评价意见。被评议对象开展自查自评,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近两年的个人述职报告。二是组织调查。评议工作组按照调查方案,确定庭审案件,按时旁听庭审,对被评议对象近两年案卷进行抽查,回访部分案件当事人及律师,召开律师座谈会,深入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纪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部门与相关人员个别座谈,最后归纳梳理形成调查报告。 三是集中评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集中听取被评议对象履职报告和评议组调查汇报,对被评议对象履职报告进行审议,并予以测评。测评票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评议结果当场宣布。四是限期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将测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反馈,作为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抄送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如评议结果为与会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不满意的,建议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对评议对象作出诫勉谈话、离岗培训、调整岗位等处理。被评议对象在收到测评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方案,并在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到位、问题仍然严重的,可依据监督法予以免职。
三、注重效果,提高监督的实效性。2016年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以来,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把接受履职评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对评议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查找原因,制定对策,整改落实。接受重点评议的法官、检察官积极主动,在工作任务重、办案时限要求严的情况下,配合评议工作组的座谈调研,“做到评议与工作‘两不误、双促进’”。通过详实全面的调研,评议组形成公正准确的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力求简捷有力,问题直接准确点明其缺点,不说套话、空话。
“两官”在丰南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述职之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评议组对被评议对象做出的履职评价后,进一步提出建议并进行投票表决,最终形成审议意见下发个人及其单位。被评议对象高度重视丰南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整改自身存在问题。面对记者采访,部分“两官” 表示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这个庄严的场合下接受评议,让自己的内心深有触动,激发了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督促自己更好地投身工作,服务群众。“两官”履职评议活动不仅督促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在工作中不忘初心,履职尽责,同时也促使“两院”队伍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服务意识得到强化,对此社会各界给予了充分肯定。
“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有效地搭建了人大对司法人员的监督平台, 拓展了人大监督的渠道,实现了监督权的具体化,同时也对群众所关注的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等热点问题形成了有效反馈。丰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志龙表示:“我们的履职评议,就是为百姓说话。今后,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总结和完善‘两官’履职评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工作,为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人大应有的作用。”(作者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