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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
 
◎杨震生

  我国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与其他国家不同,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比值高、增长速度快,“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同时存在,人口老龄化超于现代化,全社会养老负担重。老龄化问题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矛盾相交织,与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少子化相伴随。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31亿,占总人口的16.7%,加快、加强新时代中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相关制度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协调。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发挥不充分,相关政策难以真正有效落实。过分繁杂的规划、审批等手续导致养老机构在跑办、变更、更换执照等方面存在一些困难,使得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的积极性不高。相关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畅,尚未形成多职能部门联动、合力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的格局,一定程度上使顶层设计、顶层推动等相关支持政策难以真正落实。公办养老机构与民营养老机构在融资、用地、用工等方面存在差距,进一步导致供需失衡、比例失调、结构性问题的产生。二是专业队伍缺乏,服务水平不高。从事养老服务产业护理员大多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心理和专业护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一线岗位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偏低、缺乏有效上升通道等问题的存在大大影响了从业队伍的稳定性,造成“护工荒”等问题的产生。三是高龄、失能失智老人和农村养老人群存在养老困境。我国高龄化老人和失能失智老人占比较大,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严重依赖生活照料以及更加专业的护理服务。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基本实现全覆盖,养老金水平也在逐年提高,但是仍无法满足高龄和失能失智老人的特殊需求。此外,我国农村老龄化问题更加严重,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导致了大量外出农民工和留守老人的产生,目前农村地区财政投入与需求严重不匹配,仅能基本满足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留守老人无法获得基本的养老需求。

  因此,建议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

  1.完善政策体系,采取措施积极引导和扶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一是完善政策和从业规则,制定行业标准完善评估制度,便于规范发展,并由政府民政部门对人员、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二是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拓宽融资渠道,化解民营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难的问题。三是国家出台用地、用房政策,根据地域性、区域性养老用地制定合理价格,保障土地和房屋供应,降低经营成本,使参与养老服务行业的人员能够接受。四是进一步明确税收、床位、水电燃气费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且在具体操作层面加强部门沟通协作,认真落实,改善经营发展环境。五是简化规划及逐级审批手续,提高参与从事养老服务产业人员热情。六是推动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科学制定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医养结合的规划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机构设置、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加强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整合与建设,使原来分散独立的养老服务机构转型为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型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大大缓解我国社会养老压力。

  2.加强养老服务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首先,建立养老机构与教育培训机构的联合培养机制,对培养养老服务人才的培训机构及学校实施资金补贴,从根源上解决从业队伍稳定性;其次,提高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建立合理的薪酬待遇制度以及晋升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摆脱职业歧视;再次,不断加强培训,更新职业技能,不断满足养老人群日益增长的新的护理需求。此外,还应积极探索加强社工、志愿者及相关社会组织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引入专业社工机构,积极探索建立在养老服务中引入社会工作人才的机制,推动在养老服务中开发社工岗位,并借助社工岗位提升整体为老服务水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培育各界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及相关社会组织。引导并鼓励各类有关养老的社会组织的发展,发挥社会组织在老龄化背景下在为老服务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3.积极应对高龄、失能失智老人、农村养老人群的养老问题,解决他们的养老困境。

  积极学习探索,针对高龄、失能失智老人数量大、费用昂贵等问题,积极探索借鉴国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尽快出台合理政策和统一规划。针对农村养老问题,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大财政补贴,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探索农村养老的新模式。(本文作者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栏目责编: 薛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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