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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引诉讼
 
◎李德勇

  丈夫在外出要账途中遇车祸不幸身亡,公婆不仅将肇事者赔偿的30万元统统装进“腰包”,还将儿子乐乐带走,不知影踪。在多方寻找公婆和儿子无望的情况下,无奈的儿媳将老两口告上法庭。2018年3月25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依法判令乐乐由原告抚养,被告返还给原告及乐乐15万元死亡赔偿金。

  飞来横祸

  在江苏省徐州市丰县西北农村一隅,有一个幸福美满的五口之家:公公魏某、婆婆齐某,小夫妻小魏、梁某和刚满周岁的孩子乐乐。全家人靠着几亩薄田过着平淡的生活,日子虽然苦了些,但小小的农家院里却时常传来温馨的笑语声,让左邻右舍都羡慕不已。

  2016年8月18日吃过午饭后,小魏推出摩托车,告诉妻子自己要去一欠账人家要钱。当时,家里正需要添置一辆机动三轮车,可是钱没凑够,只得向那户欠钱的人要了。伴随着轰隆隆的摩托车启动声,梁某目送丈夫小魏飞驰而去。

  途中,小魏骑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时,躲闪不及,不慎被一辆制动不合格的大货车撞伤,倒在地上血流不止。路人见状后,赶紧打了报警电话。把小魏送往医院后,小魏经抢救无效,于一小时后不幸死亡。公安交警部门对该起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肇事司机庞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噩耗传来,梁某悲痛欲绝,和公婆聚在一起抱头痛哭。刚刚学会走路的儿子乐乐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跟着嚎啕大哭起来,一家人沉浸在悲痛之中。

  同舟共济

  丈夫死亡后,梁某和公婆在乡邻的帮助下安葬了丈夫。看着贫寒的农家平添悲剧,看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惨场景,看着死者妻子死去活来的悲痛场面,看着尚未涉世的孩子身着孝服,乡亲们无不悲泣,摇头叹息不已。

  在乡亲的劝说下,一家人的心情渐渐好转了些,毕竟他们还有着无尽的希望,还有着懵然无知的幼儿等着亲人们的关爱。接下来,一家人的首要任务就是为死者讨回公道,索要赔偿金。

  公公在家照料孙子,婆婆、儿媳开始走上索赔之路。她们一起奔赴外地与肇事者进行了接触。肇事方态度不错,同意赔偿损失,多少令婆媳欣慰一些。只是在赔偿数目上双方存在着一定分歧。经过多日协商,双方对赔偿问题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肇事者庞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所有费用合计人民币30万元。

  2016年11月,肇事司机庞某将30万元死亡赔偿金交给了魏某。就是这30万元钱款,撕裂了一家人浓浓的亲情,引发了一场长达一年多的争斗。

  亲情撕裂

  在取得赔偿金后,公婆未与儿媳商量就将赔偿金以他们个人的名义存入银行。对于梁某来说,丈夫死了,赔偿金又被公婆揣进了口袋中,她怎么也不能接受这一点。她认为这笔钱应该归自己和儿子,于是就试探性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向公婆要钱款。老两口因此变了脸,不像前一段时间那么和颜悦色,认为这笔钱款要留给年幼的孙子。梁某说就算留给孩子,钱也应该由自己保管,因为乐乐是自己的儿子。可老两口依然坚决不同意,坚持认为30万元应该由他们替孙儿留着,好让孙子以后上学用。其实,老两口还有另外的苦衷与担心,毕竟儿媳才23岁,正是大好青春,以后肯定会改嫁,一旦把钱交给了她,她卷款而去,岂不苦了孙子?

  钱攥在公婆手中,梁某尽管心里不甘,可日子还得过。她将痛苦隐藏在心中,依旧勤劳地收拾家务,喂猪做饭,耕田种地。

  2017年7月18日一早,梁某去县城买农药,孩子照例由婆婆照看着。不料,当她下午回到家时,却见大铁门紧闭,以前白天公婆在家可从来没关过门呀!难道公婆带孩子走亲戚去了?带着疑问,她打开大门,不禁惊呆了:家中一片狼藉,到处乱扔着衣物、碗碟、柴草……家里的粮食、小猪也都不见了!

  到底怎么回事?不会失窃了吧?可儿子呢?公婆呢?梁某陷入了迷惘之中。

  静下心来,梁某走到饭桌前,蓦地看到了这么一行字:我们带孙子走了,不要找我们,找也找不到。这明显是公公的笔迹。她终于明白了,是公婆偷偷把儿子带走了。梁某脑中一片空白,顿时瘫坐在地上。

  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儿子,死亡赔偿金也被公婆私吞了。梁某一度精神恍惚,无法面对生活,面对亲人。结婚不到三年就变成这个样子,梁某的父母心中不忍,他们把一切看到眼中,疼在心里,就劝女儿想开一些,寻找孩子才是当务之急。

  想想也是,光痛苦又有什么用呢?梁某把心收回,四处打听儿子和公婆的下落。可茫茫人海,要想找故意躲避自己的人,真是如同大海捞针。就这样几个月过去了,依然杳无音信。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17年12月7日,梁某一纸诉状将公婆二人告上法庭,请求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公婆返还死亡赔偿金,维护她对孩子的抚养权。

  一槌定音

  鉴于二被告魏某、齐某下落不明,法院遂发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开庭时,二被告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了这起民事案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父母对自己的孩子享有法定的抚养权,魏某、齐某二被告带走原告梁某的儿子乐乐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侵犯了原告梁某对孩子的抚养权,原告梁某要求抚养孩子的主张应予支持。小魏的死亡对其父亲魏某、母亲齐某、妻子梁某、儿子乐乐均造成了精神上巨大的创伤及物质上的重大损失,按照民法公平合理的原则,所得到的死亡赔偿金30万元,四人应当平均分配,故原告梁某及其儿子乐乐应得到50%的份额,即15万元。二被告收到死亡赔偿金后应当将死者妻子、儿子应得的份额返还给原告,但二被告没有将原告及儿子应得的份额交出,而带走全部的死亡赔偿金,这一行为是错误的。因此,死者妻子要求分摊其丈夫的死亡赔偿金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因二被告经法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应诉答辩,依法应缺席判决。

  2018年3月25日,法院依法缺席判决乐乐由原告梁某抚养,被告魏某、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给梁某及乐乐15万元。

  梁某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栏目责编: 陆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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