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和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在乐亭县的贯彻实施,按照年初工作安排,乐亭县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兵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于8月初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该法在乐亭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为保障本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8月28日,乐亭县人大常委会专门举办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题培训。9月11日,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汀流河、城关两个派出所进行了调研,实地视察了110指挥中心、交警指挥中心等相关场所,听取了县公安局专项工作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
一、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的评价
近年来,乐亭县政府及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
(一)严打整治行动成效显著。自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共破获涉恶案件34起,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71名,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1个,其他涉恶团伙7个。破获“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捣毁卖淫窝点6个,共查破黄赌刑事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查处黄赌治安案件37起,行政拘留66人、罚款126人、收容教育6人。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查处毒品行政案件4起,抓获违法人员6人。办理环境违法行政案件22起,行政拘留24人。办理环境领域刑事案件6起,刑事拘留22人。办理食药领域刑事案件5起,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8人。打掉制假团伙1个,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28人,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打击非访行为效果明显。公安机关持续保持打击非法上访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先后刑事拘留非法上访犯罪嫌疑人5人,监视居住1人,行政拘留32人,教育训诫120人次,特别是依法将多次无理上访、缠访、闹访的张某庆刑事处理,将多次在网上声援、支持上访,并扰乱单位秩序的涉军人员张某伟行政拘留,震慑了不法行为,有效遏制了非法上访的势头。
(三)民警执法办案日趋规范。一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共组织执法培训6场次,旁听法院庭审2次,在县公安局网站开辟“执法依据”专栏,发布各种执法依据152条,全局民警全部获得初级执法资格,有10名同志拥有高级执法资格,今年又有24名同志参加了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二是完善执法场所建设。投资30余万元,改建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投资20万元建成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对所有案件办理过程实时全方位监督。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加强养成教育,引导民警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做到“五个必须”,用硬性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执法监督全方位、全过程。
(四)治安防控水平日益提升。一是巡逻防范模式不断创新。巡特警大队对城区易发案部位实施24小时巡逻防范。各派出所在自身巡逻防范的同时,指导群众开展自防和义务巡逻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破坏温室大棚类犯罪案件下降了7.6%。二是“雪亮”工程加快推进。积极推进城区视频监控、治安卡口、交通电子警察、公安指挥平台等科技防范系统有效整合,对城区治安动态实施24小时视频监控,今年以来,通过视频巡控协助破获案件1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5人。三是校园安全不断巩固。为全县126所学校、幼儿园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学生上下学时段民警现场执勤。四是行业场所、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愈加规范。先后5次对全县行业场所、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展开清查,共排查娱乐服务场所220余家次、旅馆服务业196家次、出租房屋1757家。破获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案件3起,破获邪教案件2起,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1人、罚款1人,收缴法轮功邪教宣传品2000余份。五是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加强。今年以来,通过警信通、警民互动平台向全县各单位领导、镇村干部、治安志愿者发布预警信息2万余条,开展集中法制宣传20余场次,深入学校、厂企、乡镇开展法制讲座3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学生达2万余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普法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与每个人密切相关的法律,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只知有其法,对其具体规定却知之甚少。一些群众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存在片面理解,错误地认为“只有触犯刑律才算违法,违反治安管理不算违法”,忽视治安管理违法成本,遵法意识不强,守法观念淡薄。对社会治安群防群治认识不足,自防意识不强,参与性不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治安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近年来,乐亭县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治安隐患。基层派出所在矛盾纠纷调解中,对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还需严格界定和把握,公安机关与司法部门的衔接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一些乡镇、社区对流动人口管理缺乏具体明确的职责和有效的办法,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相对薄弱,底数未做到全面掌握;县内以发放生活用品为诱饵,以免费体验、健康讲座为名、以推销保健产品为实举办的各类聚众集会日渐增多,老人受骗影响家庭和睦现象时有发生;街头巷尾、“小树林”、隐蔽棋牌室聚众赌博、“抽红”现象仍然存在;家犬扰民、随意排便,影响居民生活和城市环境现象比较常见,治安管理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和加强。
(三)警察执法权威出现弱化态势。警察执法权神圣不可侵犯。在接处警现场,公民应该绝对服从警察,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对抗警察的借口。但一些民众,尤其在一些集体上访和堵塞政府机关事件中,上访人员无视警察存在、蔑视警察权威,对警察执法不信服,私闯警戒线,阻挠干扰执法,甚至暴力袭警现象偶有发生。个别民警执法过程中顾虑过多,担心自己的执法行为被围观群众拍照摄像、断章取义上传网络,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致使一些民警执法手段疲软,执法权威出现弱化。
(四)公安一线警力急需补充。目前,乐亭县共有公安干警266人,远不能满足全县治安管理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基层派出所,除城关派出所外,其余派出所仅4~5名民警、3~4名协勤。基层派出所既要承担日常的警务工作,又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承担敏感时期安保、信访维稳、村“两委”换届选举等中心工作,警力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全面准确的贯彻实施。
(五)法律本身亟待修改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6年施行以来,12年未作修改,有些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需要,亟待修改完善。比如,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不执行行政拘留。而近年来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七十周岁以上老人缠访闹访、倒地碰瓷现象屡见不鲜。由于对上述未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缺乏刚性的治安处罚手段,致使社会上出现小青年不敢惹、老人不敢扶现象,极大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五点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加大法律宣传,增强普法效果。公安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和改进法制宣传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尤其要做好“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对典型治安案件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遵法守法观念,努力营造人人知法和守法的法治氛围。
(二)完善防控体系,开展综合治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创建“平安乐亭”为目标,以民需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工作薄弱环节,消除社会治安隐患,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两抢一盗”“黄赌毒”等违法行为。要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健全完善技防措施。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防组织作用,实行警民联防,逐步构建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点线面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权威。公安机关要加强民警职业素质教育,增强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尤其要学会“在镜头下执法”,熟记执法程序,牢记自己执法中应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对围观群众拍摄行为要正确对待,依法处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该出手时就出手,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要依法从重处罚,增强震慑效果,强化执法权威。
(四)立足工作实际,充实一线警力。县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减少非警务活动、调整非警务岗位、增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缓解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协辅警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协辅警队伍作用。要积极探索农村设立治安员机制,调动群众参与治安防范、化解基层矛盾的积极性,减少对警力的过度依赖。
(五)加强立法调研,提供立法建议。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集实体法和程序法为一体的法律,不但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也规定了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程序,是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2017年公安部起草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公安机关以此为契机,结合基层工作实践,深入研究查找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国家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相关法律在衔接上存在的漏洞,通过提供高质量的立法修法建议,力促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基层可执行、真管用。
名词解释:
①“五个必须”:即出处警人员必须规范着装,携带现场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对处警过程全程录像;讯问、询问嫌疑人必须在办案区按规范流程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违法嫌疑人必须向警务督察大队报备;案件必须实行网上流转;法制部门对案件网上审核同时,必须同时调取监督信息中心的音像资料,审查办案单位的讯问、辨认、信息采集、人身检查等办案行为是否在执法办案场所进行。
②“雪亮”工程:“雪亮”工程是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它通过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把治安防范措施延伸到群众身边,发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监看视频监控,共同参与治安防范,从而真正实现治安防控“全覆盖、无死角”。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称之为“雪亮”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