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需于民”也是一种执政自觉 |
|
◎沈 栖 |
在创建城市文明建设的进程中,不少地方政府“问计于民”,因为市民有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智慧。地方政府广泛采纳市民的建言献策,彰显了“执政为民”的自觉意识。与“问计于民”一样,“问需于民”也是体现了地方政府的一种执政自觉。 厦门市近来为“问需于民”提供了一个示范。 该市正在着手建设一个适合城市规模,既环保节能,又有利于健康生活的步道系统——总长为848公里的绿色网络,使厦门人的绿色生活连接闽南金三角,成为厦门、漳州、泉州三座城市居民共享的休闲之所。为此,厦门市政府强调:这一公共设施一定要从细节入手,从市民需求着眼,不论是步行道的地砖选择、排水系统设置,还是沿道绿化、观景点布局,都得“问需于民”,因需而建。 倘要说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促使我国最大的变化,一是经济建设的突飞猛进,二是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后者的变化不止于东中部地区的大中城市,就连西部不少城市也是今非昔比,“旧貌换新颜”。林立的高楼大厦,宽敞的通衢大道,繁华的街市商肆,城市的这一巨变当然是昭示了人们物质生活的实质性提升。但是,这种光亮也投下了某些阴影,且不说某些地区城市建设的同质化倾向严重,缺少个性化,单说城市的人性化问题也是颇为突出。不是吗?广场越修越大,却找不到图书馆、博物馆的身影;马路越建越宽,却不留自行车道的空间;楼宇越造越高,却无暇顾及高楼背后的危房;景观越来越美,却解决不了水质、空气的污染问题。无怪乎,有市民发出浩叹:“城市变了,生活难了!”毋庸讳言,我国一些地区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并没有满足市民的需求,或言之,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与市民的需求尚存有一定的落差。 每到一个城市,几乎都可以看到这样一句甚为响亮的标语口号:“城市是我家,建设靠大家。”说得在理,但从实然的角度检视,某些地区与其说是“建设靠大家”,还不如说是“首长说了算”。城市的公共设施如何规划?该建在哪里?该具备哪些功能?市民少有发言权,政府部门也没有征询市民需求的民主路径,全由某些位高权重者“一言九鼎”、“一锤定音”。近闻吉林省吉林市花了3亿元造了一个豪华的客运站,因地理位置较偏远,两年多来,除少量的外地客车在运营外,本市的客车和市民都“敬而远之”,市政府只得宣布:将择地再花10亿元在市中心另造一个客运站。没有“问需于民”,光凭长官意志行事,3亿元打了水漂! 韦伯在论述城市现代化时说:“城市的主体是市民。”推而论之,市民的需求理应是城市规划的底谱、城市建设的底色、城市发展的底蕴。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建设伦理中引进了西方“宜居”两字。一个城市倘要真正兑现“宜居”,就得征询市民的意见,满足市民的需求,地方政府作为“公民权利的代理者”(休谟语),就得“问需于民”,因需而建,变“我想建什么就建什么,我想怎么建就怎么建”为“市民需要建什么我就建什么,市民希望怎么建我就怎么建”。如是,“宜居”城市离咱也就不远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