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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助力县城管理
——河北省安平县人大常委会助推城市管理由“四乱一低”实现“四规范一提升”
 
◎张 轩 史国建

  为深入落实安平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安平县人大常委会立足自身职能,对2014年工作进行了回顾盘点和深化落实,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工作,于2015年1月14日组织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科室、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回访调研。通过调研,大家认为,通过“双城同创”活动,改善了安平县城“四乱一低”(车辆乱停乱放,摊点乱摆乱设,垃圾乱扔乱倒,牌匾乱搭乱建,市民素质较低)状况,达到了县城面貌“四规范一提升”(车辆停放规范、摊点摆设规范、垃圾弃置规范、牌匾搭建规范、市民素质提升),县城管理实现了转型升级,加速了“富美安平”建设进程。
  法治促规范,强化城市管理的法制保障
  按照安平县委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安平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利用三天时间,组织县人大代表、村支部书记、群众代表,深入社区、街巷、市场、城中村和县城的主要公用场所,实地察看了城市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情况,并进行了深入座谈。
  通过调研,发现“四乱一低”问题是导致安平城市管理滞后的主要症结,为此,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政府积极协调,组织法制办、住建局、交通局、交警大队、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起草了《安平县城综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几经审议,于安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使安平县城市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监督促规范,抓牢城市管理的关键环节
  在实际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把抓好《管理办法》监督,作为推进“双城同创”工作的重要抓手,集中精力,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管理办法》出台后,县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12月10日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团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城市管理工作座谈会,听取了与会人员对《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实地察看了新盈街、红旗街和汉王路等多处路段的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少数的机动车上人行道、非机动车乱摆乱放、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垃圾随处乱倒等问题,督促县政府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完成时限,确保《管理办法》顺利实施。同时在部门包段清扫街道工作中,人大机关对新盈街早点经营店店主李某无视城市管理办法,乱倒垃圾的行为,及时联系城管局,对其依照《管理办法》进行教育和处理,起到了警示作用,推动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
  合力促规范,夯实城市管理的群众基础
  落实《管理办法》,加强城市管理,必须营造氛围,形成合力,汇聚推进工作的正能量,在2014年12月中旬召开的安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明确要求,必须结合自身实际,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主动参与和协调城市管理工作,并就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调研,调研情况在第二十四次常委会会议上汇报。参加座谈人员提出了规划单行路、落实门前四包、铺设卧式路岩砖等十多条建议和意见。县政府认真落实这些建议和意见,并责任到部门,明确整改任务,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县城管理日趋完善,并一举通过了“省级园林城”、“卫生城”验收。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向县直代表团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发出倡议,要求每名县人大代表都要为城市管理献计献策,尽心出力,充分团结带领本选区的选民共同搞好城市管理工作。2014年12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还协调子文乡人大主席团组织全乡30多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对改善提升乡村面貌进行了集中观摩和调研,县乡代表提出了整修街道、补植树木、整修下水道等建议。乡政府逐条明确了任务目标,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利用一周时间进行了突击整治,乡村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此次活动对于提升乡村面貌起到了良好的推进作用。通过广泛发动,全体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努力为城市管理出力献策,合力共为,在“双城同创”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构建“富美安平”做出了应有贡献。


(作者单位:河北省安平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