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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
 
◎李冰洁
  “该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这是北京市民陈先生的一句感慨。听起来有些好笑,却是他的真实遭遇。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问题来了,需要书面证明他和他母亲是母子关系。(《人民日报》4月8日)

  要陈先生“证明我妈是我妈”,听起来像是笑话,实际上一点不可笑。现实中,当子女与母亲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只要拿出户口本来就可以证明,或者请户籍部门开出母子关系证明;当子女与母亲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要证明“我妈是我妈”,必须有相关证明认同,否则,谁知道陈先生的妈就是他妈?
  事实上,这暴露了公共信息服务存在短板,在公民的户籍、医疗、教育、就业、婚姻、生育、违法犯罪等身份信息管理上,处于分散、割据、不系统的碎片化状态,一些政府部门之间壁垒森严,信息不能共享,无法跨行业、跨部门查询公民的相关信息,部门与部门之间又互设门槛,需要公民提供部门认为非常关键的证明,于是导致公民不得不在各个政府部门之间来回折腾。
  比如,公民的户籍信息很零碎,只要分户,就无法从户口本上看出直系血亲关系,自然无法证明公民与原户籍上的家庭成员的身份关系,需要找原始户口迁移证明彼此的关系。公民的婚姻关系也没有与户籍部门联通共享,给有的人犯重婚罪留下了制度漏洞。
  比如,一个人生病住院,根据医保部门的要求,患者除了带医保本以外,还要带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不是根据户口本上的信息办理的吗?它本身就是证明公民身份的证件,为何还要求患者带户口本呢?令人不解。带就带吧,也不算多大的事,但问题是有的家庭因户口本被子女办结婚证拿走,住院时拿不出户口本来,非常麻烦。
  比如,办二孩准生证,即使有独生子女证也不顶用,还要重新证明其中一方是单独。按理,办二孩证只要能拿出独生子女证即可,并不需要“证明我是单独”,但是,办事人员担心申请人在办理独生子女证以后,父母又违法生育孩子,于是提出要开具“我是单独”的证明。
  “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尴尬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但是,类似的麻烦却天天在上演,破解这个问题,政府服务要不断深化、细化和完善,并且要打破信息壁垒,实现部门之间“一网通”。


(摘自2015.04.09《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