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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于网络两少年竟合谋杀人抢劫
 
◎林清智

  两名少年为抢劫花25元买刀,而抢劫到的,是不足20元的现金和一包廉价香烟,为了这点财物,他们杀死了一名68岁男子——2015年2月25日,丹阳市丹北镇长江堤坝附近,一名电动三轮车载客司机遭劫杀后,被抛尸于一条水沟内。丹阳警方公布此案详情,两名嫌犯是未满16周岁的男孩,他们沉迷于网络,去年就参与过抢劫。民警在总结此案时呼吁,重视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网吧的监管。
  68岁男子载客途中遇害
  2月25日10时44分许,丹阳市公安局根据群众报警,在长江堤坝丹北镇新桥江滨村三圩岗段北侧小水沟内,发现一具颈部、腹部有锐器伤的男尸,堤坝南面,侧翻着一辆红色载客电动三轮车。
  经查,死者蔡某68岁,丹北镇后巷飞达村人,在丹北镇开电动三轮车载客。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丹阳市公安局领导迅速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并成立专案组。
  刑事技术人员初步判断,该现场为抢劫杀人第一案发现场,同时,通过现场勘查、调阅监控和走访,警方初步判断犯罪嫌疑人为两名,年龄在14~25岁之间,可能为有前科劣迹人员。此案与已破的“2014.9.19”抢劫案的作案地点、作案手法高度相似——该案5名作案成员均为未成年人、无固定职业,从年龄及身份特征来看,与“2·25”抢劫杀人案犯罪分子是一致的。其中沈某、谭某因未满16周岁被判处缓刑,另有赵某、张某等两名成员因不满14周岁,接受教育后,由其监护人领回严加管教,以上人员均被新桥派出所列为重点人员进行管控。
  两杀人嫌犯都没满16周岁
  根据以上推测,专案组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对以上人员从侧面求证;另一路继续调查。
  “2014.9.19”抢劫案涉案成员均登记在册,且有的被发展成信息员,民警让信息员进行贴靠,在与张某的私聊中,张某称他与赵某实施了一起抢劫杀人案。民警迅速锁定了张某和赵某两名犯罪嫌疑人。
  25日下午2时许,民警在丹北镇新桥一网吧将张某抓获。他交代,2月24日晚,他伙同赵某抢劫杀人。
  25日晚10时许,民警在丹北镇新桥将赵某抓获。
  警方查明,2月24日晚7时许,张某、赵某从网吧出来发现身上没钱了,便商量打劫,于是在附近地摊上买了一把刀,并随身携带预谋抢劫,他们物色目标后,以乘车为名,将蔡某骗至丹北镇新桥江滨村三圩岗段长江堤坝用刀杀害,抛尸于江堤下的水沟内,劫走不足20元的现金、一包香烟。
  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缺失
  丹阳警方表示,这起案件嫌疑人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案件虽然已破,但也暴露出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
  这起案件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农民工子女,且均未满16周岁,小学文化水平,平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沉迷于网络游戏,处于无人教育管理的状态,为满足上网需求,有时互相纠集、不择手段,年纪轻轻就走上犯罪道路。
  “当前未成年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管理,亟待引起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民警表示。
  警方介绍,他们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两名未成年人能进入乡镇部分网吧上网,网吧工作人员为他们上网提供便利,给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提供了场所。因此,要加大巡查临检力度和密度,消除管控死角,严格上网人员登记措施,确保全面、及时采集上网人员信息。


(摘自2015.03.21《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