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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监督的重点落在生态建设上
——石家庄市鹿泉区强化环境与资源保护监督工作纪实
 
◎孟玉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生态建设已经成为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考量指标。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建设省会宜居新城区的立足点,关注生态环境与经济的和谐发展,突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监督工作,强化人大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为建设生态鹿泉发挥重要作用。
  一、增强做好新时期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不断推进,人大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新的形势任务对人大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要求和标准也越来越高。因此,鹿泉区人大常委会把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召开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从政治的高度、科学发展的高度、法制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人大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中带有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环境与资源监督课题,将关系全区持续健康发展及群众来信来访、代表建议意见等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突出调查研究、跟踪督办抓落实,切实解决空气污染指数超标、水污染防治、垃圾乱倒等问题。通过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依法实施监督权,督促政府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了全区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督办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鹿泉区人大常委会立足以人为本的理念,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突出实现科学发展为核心,抓住关系发展的环境与资源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工作。
  (一)关注区委区政府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工作。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区企业生态治理工作情况,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全区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探讨如何保护生态环境、科学管理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自2007年开始,鹿泉区先后进行了3次大规模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攻坚战。全区共累计拆除75座水泥机立窑、128台磨机、1491座料仓,关停了境内全部13家采石企业、48家滑石粉企业、116家“六小”企业和17家粘土砖企业,削减熟料产能654.4万吨、水泥产能3028万吨、采石产能515万方,削减二氧化硫3120吨、粉尘12560吨,年节约标煤93万吨。3次“革命式”水泥工业结构调整,7年持续不断的努力,为实现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绿色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区人大通过每年专题调研转型升级工作,查找问题,提出一系列整改意见,进一步推动政府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解决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人大代表对资源环境问题反映强烈,在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就综合整治水源地保护区联动机制管理、切实解决农村人蓄饮水难问题、进一步发挥农田水利灌溉效益等提出建议。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由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带队,组织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深入各乡(镇),采取座谈、走访、实地察看等形式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视察组、督办组先后分别深入到宜安镇、黄壁庄镇等13个乡(镇),针对农村安全饮水的情况、铜冶供水厂和开发区供水厂运营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视察,并形成调研、视察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重点跟踪监督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决议的情况,解决了全区饮水安全问题。
  (三)围绕全区可持续、科学健康发展开展调研监督。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科学可持续发展开展监督工作,对事关全区健康发展的问题重点调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鹿泉区部分工厂企业排放废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达标和垃圾处理等热点问题,抓住不放,跟踪监督。聚焦严峻的大气、饮水安全形势,深入企业和水源地等现场开展视察,特别是对水泥企业排放废气和污水处理达标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意见与建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定不移地开展污水处理工作,改善全区的环境质量。对拟上马的项目要严把“生态环保关”,严格执行环保影响评价制度,做到项目落地环保先行。对在建项目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督力度,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处理好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对已投产项目,要加大排污费收缴力度,集中有效地使用好排污费,加大环保投入,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提升减排能力。在此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开展对生态观光园项目效益发挥情况的调研视察监督,查找问题,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要求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项目科学规划、绿色环保、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增强监督实效,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建设生态鹿泉是我区的一项主要任务和目标,也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区人大常委会把生态建设和保护监督检查列为工作重点,切实扭转了对生态建设和保护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改进执法,依法行政。
  (一)围绕环境与资源保护等方面主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区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组织省、市、区、乡四级人大代表共计200人次,对废水、废气排放等现象,开展执法检查40余次,深入了解真情实况,提出整改意见,有力推动政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污染气体和不达标废水的排放,有效保护大气和水资源的清洁。通过执法检查,增强了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二)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执法检查和跟踪监督。区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视察和跟踪监督,以最大的努力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大气污染治理是当前中央、省、市关注的重要工作,鹿泉区人大常委会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调研、视察全面分析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每年列入常委会监督的重点工作,组织对发改局、工业局、国土局、环保局有关部门开展监督视察,区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关停高污染、高耗能的水泥建材企业,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大气污染明显改善,雾霾渐渐退却,污染天数逐年下降,青山碧水又重新展现在人们眼前,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三)配合“燕赵环保世纪行”开展执法检查。将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了一批环境与资源问题的解决。聚焦饮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通过环保世纪行的采访活动,宣传报道保护水资源方面的先进典型。揭露曝光企业违规排放废气的违法行为,促使一些久拖不决的问题得到解决。面向农村环境,通过对农村建设文明、“五星”乡村的先进典型报道,为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区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既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也指出不足,点到痛处,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反馈,帮助政府推动重点工作,形成了人大和政府间的“监督、制约、支持”的良性互动关系。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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