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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带病提拔”须夯实省级巡视责任
 

  “有的省已查处的领导干部中,半数以上属于带病提拔,有的一把手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屡被提拔。”中纪委网站日前刊文再谈地方巡视工作,文章指出,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如何落实到省一级,是关乎全局的大问题。反腐不能只靠中央抓,只有形成全链条,上下联动,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隔断问题官员的进阶之路。
  有些干部带病提拔,甚至是出现边腐边升,越是被举报越是被提拔的不正常现象,让人瞠目。这可能与这些官员善于隐藏和伪装有关系,但根本原因还在于缺乏监督。这其中,就包括地方反腐不力,省级巡视存在不到位、走过场的情形。
  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日前发表署名文章就讲到,山西发生严重腐败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巡视的作用没有发挥,有的巡视报告对有些领导干部作出了不恰当甚至是错误的评价。比如对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省委巡视组作出了“时刻以一名党的高级干部标准要求自己,严于律己”的评价。陈川平此前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这样一个有着严重问题的官员竟然获评“严于律己”,并非是一个冷笑话,而是表明过去一些省级巡视确实 “掉链子”了。
  那么,地方反腐如何才能跟得上中央的节奏,省级巡视如何才不至于总是慢半拍,进而遏制“带病提拔”病象的高发?
  首先,省级巡视应该敢于碰硬,理直气壮地去履行反腐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核实。决不能错误地估计形势,甚至遇到问题就躲闪,遇到高官就回避。那种眼睛只瞟着上面,却无视民意的做法,不仅违背了巡视的宗旨,也是对公共利益的不负责任。很多单位的“带病”一把手,如果能够早一点被查处,问题就不会有更大范围的蔓延,也就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国家、社会的损失。
  其次,省级巡视责任的落实到位,也有赖相关制度的严密,比如“一案双查”、“主体责任”等等。一方面,要再造省级巡视的相关流程及配套措施,务求省级巡视与中央巡视实现上下联动、全环节覆盖、全国“一盘棋”。比如,山西就对照中央,制定出台了8章49项的巡视工作流程,并规范了巡视移交,细化分类处置,优先核查办理等规定。
  另一方面,也要强化问责制度。今年2月,中纪委网站刊发文章指出,但凡党风廉政建设出了大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可见,强化问责是压力,也是动力,它也亟须产生更强的震慑力。
  说到底,省一级巡视工作能不能真正落到实处,不仅关乎地方政治生态的好坏,更关乎反腐全局的成败。尤其是针对落马官员中很常见的“带病提拔”问题,需要各级巡视都能发力,形成全链条监督,筑牢堤坝,才有可能做到抓早抓小,防止带病层层提拔、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从而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


(摘自2015.05.12《新京报》)


  链接:省委巡视组

  根据2009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省级党委建立专门巡视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作职责:(一)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有关巡视工作的决议、决定;(二)研究决定巡视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