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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就是要立明规矩破潜规则
 
◎刘 白

  以党纪国法之规矩,树用权律己之方圆。在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特意用了“讲规矩”三个字,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毋庸讳言,在官场中,规矩这个词汇一般有着可黑可白的复杂内涵,在一些官员朋友圈、官场小派别里,还可能有更为具体、更拿不上台面的所指。比如,在官场上被评价“不懂规矩”,很大可能是指不懂潜规则;在一些官场“山头”里被要求“按规矩来”,也肯定不是意味着按光明正大的规则来。习近平的讲话,强调了规矩的唯一性,是以此规矩破彼规矩,以明规矩破潜规则。
  树明规矩、破潜规则,这也是反腐和反“四风”要达到的目标。两年来,中央反腐寻蝇打虎、风劲弓鸣,将一串串位高权重者的名字写入了反腐实录,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边界,充分展现了有腐必反、除恶务尽的魄力。但和打老虎相比,反腐更重要的成果则是在干部当中重树了规矩、再造了文化,打破了催生系统性腐败或塌方式腐败的“场域效应”,并以此为切入点,推动了依法行政和政府转型的加速。
  如果说,“讲规矩”为领导干部用权律己划定了界限,未来,这个原则还应由点到面、由个人到机构深入贯彻下去,带动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公权力运行的法治化。比如,去除潜规则,要破除官员群体结党营私、滥用权力的习惯,也要去除政府部门越权代法、强征强拆、压制诉求的惯性;树立明规矩,要建立领导干部不敢腐、不易腐、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也要为政府部门建立日常行政的法制框架,树立法大于权的基本概念。让“讲规矩”从对干部群体的个人要求,深化为对政府组织机构的程序性要求,才能充分展现出从严治党对依法治国的引领效应,展现出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牵动作用。
  在讲话中,习近平提及,目前“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但“讲规矩”三个字,也许正是他同时给出的重构路径。有讲明规矩的党员干部,培育按明规矩办事的政府习惯,进而形成崇尚明规矩的社会氛围,政治生态的重构才有望达成。

(摘自2015.01.15《京华时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