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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明确规定17种开枪情况
 
◎刘 华

  日本的治安状况较好,因此警察在日常工作中通常只使用警棍等警械。在日本,时常能够看到骑着自行车的巡警穿行于街巷之间,而在车把或巡警腰间,往往就挂着一支伸缩警棍。实际上,日本警察也有相当比例配枪,只是极少有机会使用,以至于在新闻淡季,“警察开枪”有时会登上地方报纸的新闻版面。
  在日本街头常见的“交番”(即警亭),时常能看到几位巡警中有一两位是配枪警察。而在各种示威游行和其他大规模活动的现场,往往是这样的阵势:作为主力的防暴警察身穿重型防护服,手持盾牌和警棍严阵以待,附近则辅以配枪巡警和便衣警察。此时,枪支是在发挥一种震慑和“保底”作用。这也体现在配枪的种类上:日本巡警用枪往往是S&W M36等型转轮手枪,威力小、弹仓容量小。而步枪、狙击枪等武器仅配备给专门的“枪支对策部队”,后者仅在执行反恐、反特种战和守卫核电站等特殊任务时上阵。2001年美国遭受“9·11”恐怖袭击之后,日本还进一步加强了反恐力量的建设,如为“枪支对策部队”采购了MP-5突击步枪等装备。
  自明治维新至二战之前,日本警察的主要武器是佩刀和短剑。战后的经济恢复期和高速发展初期,日本曾有过社会矛盾多发的阶段,各类犯罪和骚乱事件较多。在此背景下,日本警察部门开始为部分巡警配备手枪。为了规范警察用枪,日本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制度,对于警察的配枪和用枪做出了明确规定。1962年,日本国家公安委员会发布《警察官等使用和配备手枪规范》,这一规范几经修改沿用至今,是日本警察配枪用枪的基本原则。这一规范极为详尽,对枪支的使用、携带、训练、保管和检查等均做出了细致规定。仅就枪支的使用而论,就给出了17种想定情况,如犯罪者劫机、使用生化武器、使用辐射物质,以及其正在实施各种重罪等;明确规定了何种情况下需要警告射击,何种情况下无需警告射击;不仅规定了警察个人用枪原则,还规定了多名警察同时执行任务时的用枪原则,以及以编制单位执行任务时的用枪原则。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日本社会逐渐富裕安定。根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的统计数据,日本各类刑事案件发案率普遍低于西欧国家甚至北欧国家。刑事犯罪死亡率长期低于十万分之一。因此,警察使用枪支的机会越来越少,但配枪制度仍保留下来。
总体来看,日本警察对枪支的使用较为谨慎。不过这与日本国情有直接关系。毕竟,在日本很少发生持枪和持械犯罪,恐怖袭击也极为罕见,日本的地铁、城际列车甚至新干线均不设安检。这与美国等面临现实恐怖主义威胁的国家有明显不同。

 
(摘自《参考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