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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纪检机构如何做好“看门人”
 
◎胡印斌

  目前央企纪检体制的改革已经启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也正在落实。有必要通过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两个方面,激活央企纪检机构的活力。如何实现有效监督,使得纪检监察机构真正成为央企“看门人”,值得深入探究。
  有论者指出,央企现有纪检干部多承担了诸多与本职不相干的其他事务性工作,而国资委系统也已落实了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专司纪检监察的制度。客观而言,“专司”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促使纪检干部“专务”,但仅有“专司”,并不能保证纪检工作的独立性,更不能对央企内部的腐败行为形成强大威慑。仍需辅以自上而下的制度性力量,比如上级纪委的授权与约束,还有对所监管央企在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疏离。
  诸多案例显示,若无独立,则不可能产生有效监督。目前,有关央企纪检体制的改革已启动,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也逐步强化,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也正在落实。相信经过这样的改革,央企内部的纪检监察力度会进一步加大。
  除此之外,还有必要通过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两个方面,激活央企纪检机构的活力。一方面,应该尽快建立与央企领导人员薪酬管理、选拔任用等挂钩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问责,健全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责任链条。不能只分享央企红利,而不承担任何责任;更不能以身试法、监守自盗,使全民的资产成为“内部人”肆意蚕食鲸吞、自肥分肥的禁脔。
  另一方面,还要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央企内部的利益输送何以猖獗?关键就在于很多资金、项目的配置高度封闭,一般公众很难一窥究竟。这些年来,一些央企往往以国家利益为借口,拒绝公开信息,而一旦有了公开,哪怕是很粗略的公开,公众也能够拨草寻蛇,从中觅到猫腻。而央企纪检机构也会在范围、尺度越来越大的信息公开中,及时介入调查,充分落实监管责任。
  作为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央企责任重大。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央企反腐败的布局中,纪检监察机构理应首当其冲,责无旁贷,理直气壮地代表国家与人民,充当好“看门人”的角色。

 
(摘自2015.02.12《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