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为位置:公民与法治电子版->2015年第6期(总第198期)->社会寄语->红头文件为何成了超级推销员
红头文件为何成了超级推销员
 
◎王石川

  近日,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因受贿罪被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掌握民用爆炸事务监管大权的李荣飚,利用其业务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大搞钱权交易:9次以治安管理总队名义发文,确定民用爆炸物品仓库设计、技术安全防范、安全评价单位,帮助相关企业销售民爆产品;25次利用职权帮助企业获取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3次帮助企业对国家严格控制的民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解锁……(《华商报》1月29日)
  李荣飚真是“生财有道”,居然大肆利用红头文件为企业站台,进而大肆敛财。比如,为帮某民企打开产品销路,两个月中先后签审3份“红头文件”,而这些文件实则由该民企自己起草,还在文件中伪造出“受公安部委托开发该产品”的内容。有了这“红头文件”,该民企的产品不仅价格翻倍,更是一路畅销。
  其实,这些红头文件就是推销文件,作为“超级推销员”的李荣飚,如果不是身处要职,哪敢、哪能乱开红头文件?
  本来,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讲求公平竞争,谁的产品质量更高,谁的服务更到位,谁的价格更有竞争力,谁就更容易占领市场。但因为红头文件横加干涉,导致交易不再公正,这对那些老老实实做产品的企业,显然不公平。如果权力一再干扰市场,谈何有健康的市场经济?如果靠权力来打开销路,这样的产品值得信任吗?如果所推销的产品涉及公共安全,又会不会埋下隐患?对此,相关部门应彻查。
  早在2010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就明确规定,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废止。如今看来,对红头文件应清理,对乱发红头文件的部门和官员更应依法处理。

 
(摘自2015.01.30《中国青年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