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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潜规则来一招釜底抽薪
 
◎程赤兵

  面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腐败问题,中纪委委员、中纪委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组长李秋芳近日点出影视业等领域的“潜规则”。其中,“影视剧购销”就是一个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影视剧制作行业供大于求,“购剧权”为少数人敲定,制片方为了上片只能尽量满足播出方的“各种要求”。
  2015年中纪委将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规定》,同时将发动下属社团签订《自律公约》,两者结合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环境。(据新华社)
  电视剧领域存在的腐败,主要原因为少数人权力过大。一家电视台,买什么剧、播什么剧、什么时候播,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这就给他们制造了寻租的空间。
  为了能让几千万乃至上亿制作成本的剧集在电视台播出,制作方往往要费尽心机,提供好处。这不仅给制作方造成巨大的压力,也给观众带来了困惑——大家看到的是不是最好的剧作?或者只是送钱送礼最多的剧作?
  存在着寻租空间、存在着“潜规则”,当然和行业内人员缺乏自律、电视剧购销缺少透明度有关,也和国内的电视台处于相对的垄断地位有关。
  虽然卫视、频道很多,但有新创电视剧购播能力的就那么几家,整个电视剧行业都处在产能大、出口小的状况中。这也客观造成了某些电视台的相关负责人颐指气使的高傲、签字购剧的价码。有贪腐的环境和土壤,形成了不正常的气氛与“规则”,坚持原则、洁身自好就成了件难事,所谓“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
  要改变这种局面,当然需要打一些“老虎”,拍一些“苍蝇”,让业内人士们警醒,也需要出台行业自律的规范,让大家照章行事。但应该看到,仅仅这么做依旧不够。在打击和震慑贪腐行为之后,最重要的还是铲除形成贪腐的土壤,进行机制上的改革,让寻租行为难以发生。
  所谓机制改革,就是改变现在国内电视剧的制作、播出链条。现在国内的电视剧,大多由社会上的影视公司寻找资金和剧本,进行拍摄制作,全部完成后出售给电视台播出。影视公司的大包大揽,不仅让自己承担巨大的风险和压力,也养成了某些电视台人员的“懒”和“贪”。他们缺乏审美,却能动用资金和频道资源,只赚不赔。
  而一些娱乐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却不是这样的产业链条,电视剧集的制作方,就是电视播出机构本身,社会上的影视公司,只承担着具体的拍摄、后期制作任务。如很多人都知道的中国香港TVB,本身就是制作单位,大量节目和剧集都由自身创作,演员与艺人也都由自己签约。英美日韩也基本是这样的模式。
  这样一来,电视台自己就要承担风险和压力,就会对负责人提出高要求,也会刺激创作的发展,提升剧集的品质,当然会很大程度上限制权力寻租、限制“潜规则”。这样的产业链条,就相对合理,没有卖方与买方的不平衡,也没有一个人说了算的权力集中现象。
  所以,要真正让行业“风清气正”,还要下决心鼓励电视台自创,逐步让整个行业走到正确的轨道上来。这需要花很大力气,但却是治本所需。不能因为有难度就让反腐停留在“打”和“限”上,而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让整个行业体制的健康发展上来。
  值得高兴的是,一些电视台已经开始推出自己的剧集,一些综艺节目也逐步出现原创的味道。这些都是有益的尝试,也是应该坚持的。希望这种尝试越来越多,最终改变电视产业的生态环境,也能让老百姓看上清清爽爽、真正有水准的电视节目。


(摘自2015.02.10《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