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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北京户口两大学生涉罪
 
◎张 媛 周治成 汪治宇

  高校学生李某、陈某分别花12万在网上买到了北京户口,后因卖户口的人被查,受到牵连。近日,海淀检察院以涉嫌买卖国家公文罪对卖户口的嫌疑人批准逮捕,李某、陈某也因涉嫌此罪取保候审。
  高校论坛发帖卖户口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案发前,苏某代理了两家企业的相关人力资源,可以通过这两家企业申请进京指标。2008年,苏某曾成功帮助当时的应届毕业生王某申请了进京指标,办理了北京户口。后苏某与王某商议,决定通过卖北京户口盈利,2008年至2014年间,二人一直在北大BBS等高校论坛上发帖卖户口。
  在案证据显示,去年5月底,王某在某高校的学校论坛上发帖,称其可以帮助应届毕业生办理北京户口,一个收费12万元。即将毕业的学生李某和陈某对该消息深信不疑,立即与王某取得了联系,在从王某处得到肯定答复后,二人很快将自己的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照片等材料交给了王某。
  王某随后将这些材料转交给苏某,苏某通过将该两名学生挂靠在其代理的公司下的方式帮助二人申请了进京指标。之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接收函,表示同意接受应届毕业生李某、陈某到相应的公司工作。
  拿到户口两学生涉罪
  去年夏天的高校毕业季,媒体报道了一些人通过高校论坛出售北京户口指标的情况,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新闻报道中的线索立案侦查,控制了犯罪嫌疑人苏某和王某,并牵出了购买户口的李某和陈某。
  办案检察官说,李某、陈某均来自海淀区一所知名高校,案发前已经拿到了北京户口,而苏某之所以能源源不断拿到进京指标,也跟其所代理的公司管理松懈有关,该公司有进京指标,但并非每年都能招聘到足够的人,于是以为就是给苏某“帮个忙”,但并不知道其收了钱。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买卖国家公文罪对犯罪嫌疑人苏某、王某批准逮捕,因购买含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的北京户口,李某、陈某涉嫌此罪被取保候审。
  ■ 释疑
  户口无论买卖 均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中买卖,包括了购买和销售两种行为”,法律专家介绍,法律涉及的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职务、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有关事实的凭证,包括结婚证、工作证、驾驶证以及户口等。买卖是对这些证件进行有偿转让。
  “买不成是被骗,买成了就是涉嫌犯罪”,就此案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毕业生想要北京户口可以理解,但购买绝不可取,为一纸户口背上前科得不偿失。

(摘自2015.02.04《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