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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大工作就要积极作为、敢于作为
 
◎江 涛

  我于2012年任大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通过两年多的学习和工作实践,我认为,坚持、完善和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就必须解放思想,积极作为,勇于创新,要做到履职上“敢为”,方式上“善为”,这样才能树立人大的权威,才能更好地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敢为”,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机制,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县级人大要根据党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真正履行好监督职权,就必须在监督工作上做到“敢为”,敢于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办,敢于较真碰硬,直到问题彻底解决。
  一是要敢于运用“刚性”监督方法。城区交通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无牌或遮挡号牌,以及城区卫生脏乱差、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问题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应群众的呼声,2012年6月和7月,大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十余次调研,在县城向群众发放测评问卷5000多份,“把脉”城区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症结”并问计于民。征求群众是否对城区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满意,怎么治理等。7月2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依法提出了质询案。主任会议、常委会全体会议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所提质询案符合法律规定,反映的是民意,代表的是民愿,决定增加会议议题,延长会议时间,对县交警大队、县城区管理办公室进行质询。大名县人大历史上的首次质询案得以产生。以此来促进监督更加有力,助力建塑“大名新形象”。20余名代表、公民以及有关部门人员主动报名列席了会议,县电视台也高度关注并全程录播。
  质询时,常委会委员们争先恐后且“不留情面”的质询顿时点燃了现场气氛。“重要路口、路段交通堵塞,是执勤不够、疏导不力”、“电子监控设施不全,个别红绿灯不亮”、“无牌或遮挡牌照、乱闯红灯、酒后驾驶等现象严重”……尖锐地直指交警问题所在。“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城管队员应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如何治理临街门店乱倒垃圾现象”?……一个个“辛辣”的问题抛向县城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县交警大队、县城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诚恳接受质询,表示以质询为契机,严格文明执法,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酒驾、无牌等违法行为,清理占道经营,确保道路畅通,市容市貌整洁。
  “要快速行动,集中整治,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和市容市貌的脏乱差问题进行一次彻底整治。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机制,确保每项工作责任到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法规和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交警、城管部门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服务于民。”列席会议的副县长巩建山如是说。
  人大的监督绝不停留于质询表面。为确保质询取得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对两个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在质询后的两个月内,采取不打招呼、不下通知的方式,每周到城区各条街道、主要路口进行一次现场督办。其间,目睹的现实让委员们为之欣慰:县交警大队在质询后两天内,在城区主要街道两侧设置了停车位,解决了县城长期存在的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对个别红绿灯不亮或亮度不够的也进行了更换,增设了视频监控,开展了集中整治电动三轮车活动,交警每天路口值勤……同时,县交警大队和县城区管理办公室共同举行了遵守和维护县城公共秩序万人签名活动,让更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公共秩序的维护。县城区管理办公室联合工商等部门清理了沿路市场,取缔了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拆除了影响市容市貌私搭乱建、店外经营等现象,垃圾得到了及时清除……
  “县城环境的改善,城市形象的提升,得益于人大的监督。县人大应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监督出大名环境的优化和大名的经济发展。”与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们一样欣慰的广大市民纷纷表示。
  二是要有不怕得罪人,依法办事的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时,就狠抓了“广泛征求意见、暗访调研、面对面转交、严格督导落实”四项工作措施,做到了查前有准备、查中有目标、查后严督办,督办不怕得罪部门,真正达到解决存在问题,使执法检查由程序性监督为实质性监督。在《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中,代表反映强烈的三省交界农村中有人设赌场,致使部分农民倾家荡产,社会治安较为混乱,公安机关处置不力等问题,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监督、跟踪监督、实地监督,终于取缔了赌场,周围群众非常拥护。
  三是要有真抓实干和一抓到底的魄力。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后,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把测评结果向县委、政府进行汇报和通报,还通过大名县人大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开。同时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反馈不及时、落实不力的部门,推行了“再审议”制度。如2013年时县人大常委会对土地流转议案形成了决议,但整改落实效果不明显,2014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又重新进行了审议,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并加强了跟踪监督的力度。组织部分委员、代表深入农村、农户及流转大户,实地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认真整改,有序地引导了农村土地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建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平台,完善了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合理安排了确权登记办证工作,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0.7万亩,流转率22.3%。
  “善为”,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动力所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因此,人大工作就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做到与时俱进,努力实现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方法的创新,代表工作和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创新。
  要做到“善为”,就是要在继承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善于创新,准确把握和运用好人大工作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做到履行程序到位,依法行权到位,方式方法创新。一是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就是坚持贴紧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动摇,扭住发展不松劲。统筹兼顾就是要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代表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上,既要关注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又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二是既要讲效率又要求质量,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人大工作。监督工作应在频出重拳的前提下提高命中率,任免工作应在实现党委意图的过程中更加规范化,决定重大事项应在增强主动性的同时注重操作性、可行性。县人大常委会在行使任免职权过程中就进行了积极探索,法律考试前只向拟任人员讲明要考法律法规名称,而不在提供具体参考内容,考试时实行单人、单桌闭卷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常委会不予任命。任命时组成人员独立写票、投票,严把了任命关。2014年以来,对法律考试不及格的5名拟任命人员进行了补考。同时,注重对被任命干部监督的创新,只要任命满一年就进行工作评议,对群众反映差、意见大、又干不成事的被任命干部,坚决按照程序实施罢免、撤职。2014年开展了“千名代表评法官”活动,全县1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对任命一年以上的55名法官进行了述职评议,有7名成绩优秀的法官被评为“人民好法官”荣誉称号。在督办代表建议工作中,为增强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每年人代会一闭幕,随即召开代表建议现场交办大会,部分代表当场提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现场答复,在人大代表中引起强烈反响。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提建议代表到部门进行现场督办,11月份又组织部分代表对3个代表建议相对集中的部门(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水利局)的办理落实情况深入到道路、桥梁、街道进行了实地视察,专项查看代表建议的实际解决到位情况,12月份常委会会议对3个部门进行了专题工作评议,他们的办理工作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认可,也提出了一些针对性强的合理化建议。通过工作评议,切实提高了代表建议的实际解决率,促进了代表积极、主动地履职,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


(作者系河北省大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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