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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蓝后大气污染治理的反思
 
◎周宏春

  APEC蓝,是2014年的热点话题之一。“留住APEC蓝”反映了全国人民对于环保的心声,也是居民吃饱穿暖后对良好生活环境的诉求。APEC蓝的经验,给了我们治好大气污染的希望,提振了全社会的信心。这些将影响我国环保决策,影响“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思路和重点选择。
  尽管国内外对APEC蓝的讨论很多,但一些认识仍然模糊,一些数据仍然需要深入分析,一些做法和经验仍然需要认真总结。
  APEC蓝说明,只要采取合适措施,包括机动车减排、燃煤和污染型企业关停限产、控制工地和车辆扬尘等,可以得到我们想要的结果;换句话说,只要我们想治理好大气环境污染,就有可能使“天变蓝”。
  APEC蓝的经验说明,城市“灰蒙蒙”的天空,可以采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在短期内使天变蓝;“天帮忙”是APEC蓝的外部因素,没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没有污染物减排,APEC蓝只能是短暂现象。肮脏的空气不能像治理污水那样治理,只有减少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大气污染才能避免。
  留住“APEC蓝”,是居民在解决温饱以后的环境诉求,是经济新常态下的环保呼声。正是有了公众的环境需求,有了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觉醒,有了公众的监督,环境保护标准才能提高,企业才能自觉采取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大气污染才能得到治理;只有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联动共进,天才能“变蓝”。
  出台APEC蓝的保障措施,没有普遍意义,属于临时性、行政性措施。从全国看,需要完成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历史任务,需要考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平衡。重要的是,还可以采取更经济性、更公平性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应体现新思路新要求。在经济新常态下,应处理好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重点突破与循序渐进、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设定目标必须可行性,围绕目标确定重点任务;或以解决危害居民健康的重大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下大力气加以推进,避免“数字减排”。随着我国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向中低速增长的转变,应利用好PPP机制,以尽可能小的资源环境代价发展经济,以尽可能少的资金投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提高认识水平。我国不能重蹈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如果还靠过渡消耗资源能源、排放污染物获得GDP,不仅影响我们这代人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还将挤压子孙后代的资源和生存空间。应改变那种“重经济轻环境、重速度轻效益、重局部轻整体、重当前轻长远、重利益轻民生”的观念,转方式、调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只有人努力了才能天变蓝。
  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了按日计罚制度,让违法排污者对“污染损失”进行补偿;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做可以使企业树立污染治理的主人翁意识,增强责任感。应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执法,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加大处罚力度,实行终身追究责任,不能把一个地方的生态环境搞得一塌糊涂后,再拍屁股走人,从而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
  公众参与和行动。应加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宣传力度,并使之成为社会氛围。公众不仅参与环境保护,更应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如尽可能多地绿色出行;想要生活在白云蓝天的环境里,不能出门就开车,对排放超标的车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和维护,以减少尾气排放。只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APEC蓝才能成为常态,生态文明新时代也才会早日来到!


(摘自2015.03.16《中国经济时报》,有删节)